【古文解惑】陰陽概為總綱要 損益得失各所依
上回提到,孔子讀《易》至〈損〉、〈益〉一卦,未嘗不廢書而嘆,何故?帛書《要》篇續申論曰:
故《易》又(有)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星)辰盡稱也,故為之以陰陽(1)。又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盡稱也,故律之以柔剛。又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婦先後盡稱也(2),故要之以上下。又四時之變焉,不可以萬勿(物)盡稱也(3),故為之以八卦。故《易》之為書也,一類不足以亟(極)之,變以備亓(其)請(情)者也,故胃(謂)之易。又君道焉,五官六府不足盡稱之(4),五正之事不足以產之(5)(6)。而《詩》、《書》、《禮》、《樂》不【止】百扁(篇),難以致之。不問於古法,不可順以辤(辭)令,不可求以志善。能者繇(籀)一以求之,所胃得一而君(群)畢者,此之胃也。〈損〉、〈益〉之道,足以觀得失矣。
註:馬王堆帛書原文多處缺失或模糊,存在多種解讀,【】中為推測內容
譯文
故《易》有天道,而日月星辰不足以完全稱述,故用陰陽來概括它。有地道,水火金土木五行不足以完全稱述,故用柔剛來概括它。有人道,父子君臣夫婦妯娌不足以完全稱述,故用上下來概括它。有四時之變化,各種物候也不足以完全稱述,故用八卦來概括它。故《周易》這本書,任何一類都不足以窮盡它的道理,只有變易才能完備地概括其情狀,故稱名為「易」。有君道,五官六府不足以完全稱述,五政之事不足以闡明其理。而《詩》、《書》、《禮》、《樂》不止百篇之數,難於窮盡「天道」、「地道」、「人道」、「四時之變」及「君道」等理。不考察《周易》古法,不能使辭令順達,不能使心志純正。有才能的人由〈損〉、〈益〉一卦即可探求上述一切道理,所謂「得一而群畢」的習語,就是這個意思。〈損〉、〈益〉之道,足以觀察得失啊!
註釋
(1)為:「為」與下文「律」、「要」互文,彼此皆表「概括」之義。
(2) 先後:李學勤先生釋為「妯娌」,可從。《爾雅·釋親》:「長婦謂稚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婦為姒婦。」郭璞註:「今相呼先後,或云妯娌。」
(3) 萬勿:萬物,當指四時變化所出現的各種物候。此用八卦卦氣說也。
(4) 五官六府:概指古代的不同官職。詳參《禮記·曲禮》。
(5) 五正:即「五政」,指五官根據四時陰陽之氣及五行生克關係等施行的政事。詳參《管子·四時》。
(6) 產:據侯乃峰、劉彬說,當通假作「闡」。《繫辭傳》:「微顯闡幽。」韓康伯註:「闡,明也。」
孔子認為,天地萬事萬物的道理,實際不過就是「陰陽」之變化。文中提到「柔剛」、「上下」云云,概指事理之兩端,不過就是「陰陽」之代稱而已。《論語·子罕》載孔子自述「我叩其兩端而竭焉」,《禮記·中庸》又載孔子稱揚大舜「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兩端」所指,概即陰陽之理。
相對《詩》、《書》、《禮》、《樂》諸經,《周易》以「陰陽」統攝天地之道,具有提綱挈領之效,故《四庫全書總目》評論《易》之本質曰:「《易》道廣大,無所不包。」縱然僅僅明白〈損〉、〈益〉之道,亦足以「繇一以求之」、「得一而群畢」,可以化繁為簡,不必皓首窮經。
〈損〉、〈益〉的道理為何?〈損〉卦體上艮下兌,有損下益上之象;〈益〉則上巽下震,有損上益下之象。換言之,或損或益,只不過相對時勢與對象不同而論,有人受損便自然有人增益,世上從無絕對的損益。
孔子心存仁德,總期望能從自身明德出發,推己及人,讓世界止於至善。但深入研讀〈損〉、〈益〉之道後,他明白陰陽必然相對而生。通曉《易》理者,內可美善心志,外可順達辭令,使其表裏一致,知行合一。但與此同時,不論個人再盡善盡美,外間仍肯定有心地險惡,歪曲文理,播謠生事者。無人能解決世上所有問題,也無法滿足天下所有人,在「損己益人」與「損人益己」間,但求無愧於心,盡力而為,以平常心面對任何損害,做好每件有益公眾的事。
謝向榮教授(香港能仁專上學院文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