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10措施簡化河套區通關流程

  近日,海關總署印發《海關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若干措施》,對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以下簡稱「河套深圳園區」)海關監管區域內納入「白名單」備案管理的科研機構與企業及其相關貨物,提出10項具體措施。未來,河套兩園區中生物製品、科研貨物、儀器設備等特殊物品在進出境的通關效率及優先級、流程簡化上將得到極大提升。

  據了解,此次發布的措施提出,支持對河套深圳園區符合條件的科研貨物及其研發產品適用集中申報模式,且海關不限定月度進出批次。同時,對已獲得香港生物物質許可且用於深港聯合科研或關聯科研的特殊物品,海關優先辦理衞生檢疫審批,並簡化相關流程。

  此外,還支持科研機構與企業的儀器、設備等科研貨物及其研發產品,以專人攜帶方式通過一號通道進出境;支持科研機構與企業自用的基建物資、辦公用品、生活消費品、勞保用品等便捷進出區等。

  「河套深圳園區的生物醫藥企業眾多,而且不少是有深港聯合研發需求的,從前這些樣品的出入境審批流程非常嚴格且複雜。這10條舉措的出台,既是產業的需要,也是企業迫切的訴求。」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港澳及區域發展研究所副所長謝來風表示,最終海關一定會形成一套完整的監管制度,但需要較長時間逐步完善,「現在這些舉措都很實用也頗具突破性,切合企業當前痛點,來推動跨境便利。此後可以再在這些試點及探索的基礎上,一步步修正,為更大地開放做好充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