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成績單報讀教大碩士 內地生囚3個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23歲內地學生今年透過網上報讀香港教育大學的運動教育及管理社會科學碩士課程,上載公開考試英語成績單,被揭在成績單上的分數造假,被控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人認罪,被判監禁3個月。
警方昨日在庭外講述案情指,大埔警區今年8月接獲香港教育大學報案指,今年4月收到一名張姓內地居民的網上入學申請。5月通過網上面試後,張獲得有條件取錄,包括一項有關對英文語文水平的要求。7月初,張在教育大學課程申請網頁上載一張英文水平的公開考試成績單。
7月中,教大向有關考試機構核實成績報告單上的分數,發現與申請人真實考取的成績不符,其真實成績與獲取錄的要求相差一分,懷疑有人提交假學歷報告,於是報警。
警方經調查後,今年8月中拘捕涉案人,後經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提出檢控。被告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判處監禁3個月。
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三隊主管譚成浩高級督察表示,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屬嚴重罪行,從公訴罪行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監十年。
警方強調,不論心存僥倖或誤信失實宣傳而作出不實行為,涉事者都必須承擔後果,嚴重者不單會被開除學籍,面對刑事檢控,甚至面對監禁刑責。
他強調,特區政府、大學以至整個社會,對利用虛假學歷申請入讀大學零容忍,警方有決心共同守護香港社會廉潔和高等教育良好聲譽。
女生涉假成績報中大 下月再訊
另外,一名內地女學生涉向中文大學遞交虛假成績表,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昨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和檢驗被告的手機。裁判官覃有方准被告繼續以一萬元現金和人事擔保候訊,並准她在11月6日至20日短暫離港。據悉,被告現被停學。
女被告呂云妮,23歲,學生,有香港身份證,被控於2022年2月至2023年6月期間,在香港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份成績單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香港中文大學的教職員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香港中文大學不利。
控方申請押後6周,待索取法律意見和檢驗被告的手機,裁判官批准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辯方則提出訟費申請,另申請被告於在11月6日至20日短暫離港。裁判官拒絕訟費申請,但准被告在相關時段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