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發牌規管中介 降低維權成本
香港不少僱主對輸入外勞流程不熟悉,也沒有途徑接觸內地勞務公司,故香港也出現一些勞務中介公司為僱主物色人手, 其中一間中介公司負責人甄韋喬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目前輸入外勞計劃,出現剋扣的行業多數屬於建造業、院舍護理員,原因是有關行業都需要有專業資格,必須透過中介「層層」介紹或招攬,其中建造業僱用方除了總承辦商(俗稱大判)外,還涉二三四判,責任判上判,管理複雜,也難監管,容易出現違規操作。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建議,對中介採取發牌制度,防止他們在兩地法例灰色地帶中遊走,甚至成為不法之徒的「白手套」,並規定勞務公司有責任為被無故解僱的外勞提供新的工作機會。
主要為香港僱主物色及引入清潔業和飲食業外勞的甄韋喬介紹外勞來港流程,他指出外勞來港的簽註必須由全國14間持牌勞務公司批核,但勞務公司旗下無工人網絡,香港僱主亦無途徑接觸勞務公司,故衍生內地中介和香港的職業介紹所等行業,成為外勞供與求之間的橋樑,他說:「成功申請到外勞名額的香港僱主,一般會透過香港的職業介紹所提出招聘要求,由介紹所向勞務公司提出招募呈請,再由內地中介在內地大小城鄉物色招攬外勞。」
中介層層撈油水 惡果轉嫁工人
他指出,目前絕大多數亂象源於中介,「內地已有法例,嚴格規管勞務公司的收費,最高為外勞總薪酬的12.5%,香港方面勞工法例亦很嚴格規管職業介紹所,以及規定僱主提供住宿的話,最多只能向外勞收取相當於薪金10%作住宿費,除此之外再無法定收費。」然而,兩地法例對大大小小的中介如何收費,屬於監管的真空地帶,中介對勞工收取的費用只能基於雙方的協議,過程中不乏一些中介違規操作,或將其在內地慣常認為沒問題的做法套用在輸港外勞身上。
尤其是建造業外勞,除了中介從中作梗,更有大大小小的分判,甄韋喬說:「一層層分包下去,每一層都有自己的工作和利益,每一個層級都想從中分一杯羹,因此判與判之間或出現剋扣問題,不同的分判良莠不齊,最終將惡果轉嫁到工人身上。」
對於產業鏈上的另一端,內地勞務公司(14間持牌公司),陸頌雄認為他們已向外勞收取勞務費,有責任保障外勞受聘於合理合法的僱主,建議勞務公司協助因剋扣與僱主反目,最終被無故解僱的外勞分配其他合適工作機會,「外勞是事件中的受害人,更何況勞務公司收了工人的費用,就有義務協助安置新工作。」其次,他認為目前最高相當於外勞兩年年薪12.5%的勞務費不菲,工人抵港前一筆過繳付,工作期間出現任何變故,不論責任屬誰都無法討回,對外勞十分不利,他建議勞務費分期付款或完約後付清,保障外勞權益,並建議建立公平公正的招募機制,「降低工友投訴成本,不要讓他們擔心投訴無良僱主會被拉入香港外勞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