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走塑新例常見疑問

  1. 管制計劃涵蓋哪些產品?

  管制計劃將涵蓋9類即棄塑膠餐具,包括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進食用具(叉、刀和匙)、碟、杯、杯蓋、食物容器(如碗和盒)、及食物容器蓋。

  2. 管制計劃的規管範圍為何?

  管制計劃將分階段逐步禁止在本地零售及在餐飲業處所向堂食與外賣顧客提供指定9類的即棄膠餐具。一些私人宴會的到會服務(包括提供飲食及餐飲服務員工),由於服務性質與堂食相似,亦建議與堂食服務同步規管。

  3. 什麼是「塑膠」?

  在管制計劃內,「塑膠」指包含聚合物組成的物料,當中可能加入了添加劑或其他物質,但不包括未經化學改性的天然聚合物(例如植物纖維)、或只作為添加劑的非結構性聚合物(例如黏合劑、油墨、黏結劑等)。

  管制計劃旨在減低塑膠污染對海洋生態及人類健康的影響,除一般常見的「塑膠」(例如發泡膠、PET、PP、PS等),管制計劃亦涵蓋其他各類型塑膠的即棄餐具,包括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生物降解塑膠(例如聚乳酸[PLA]、玉米澱粉)、或以上塑膠物料製成的淋膜等。因為這些塑膠產品大多只能在特定的條件下,如紫外線 / 熱力才可加速碎裂成微塑膠碎片或可被生物降解,而所需條件往往不存在於海洋自然環境。

  4. 什麼是「即棄」?

  在管制計劃內,「即棄」產品指該產品並非設計供在被棄置前,用於該產品的設計用途多於一次(或在多於一個場合使用)。

  5. 即棄膠餐具有哪些替代品?

  原則上我們應源頭減廢,盡量使用可重用餐具,避免使用任何即棄餐具。在無法避免使用即棄餐具的情況下,才以較環保的非塑膠餐具取代。現時市場上較普遍的非塑膠即棄餐具替代品,主要有紙、竹、軟木、植物纖維物料(如木漿、草漿、蔗渣)等。

  6. 有哪些可重用餐具?

  為了減少製造一次性塑膠廢物,我們鼓勵市民盡量自備可重用餐具,不取用即棄餐具,而餐飲業界應盡量為堂食顧客提供可重用餐具,亦可考慮向外賣顧客提供可重用餐具借用服務,減少即棄產品。現時市場上較普遍的可重用餐具,主要的物料有不銹鋼、玻璃、仿瓷等。

  7. 新例下,會否禁止餐廳使用外賣飲品(如珍珠奶茶)的透明膠杯和膠蓋/膜,或有熱湯(如雲吞)和餐飲等外賣的即棄塑膠容器?

  不會。在4月22日管制實施後,外賣時餐廳仍可使用即棄塑膠容器,包括膠杯及膠蓋,但不可使用發泡膠餐具;餐廳亦不能向堂食顧客提供即棄餐具和即棄塑膠食物容器。

  8. 違法罰則如何?

  萬一不慎觸犯法例,是會作罰款處理。據立法會文件顯示,任何人一旦違反有關走塑法例,環保署將發出2,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最高罰款可達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