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民需提升虛假信息鑒別能力
北京資深法律人李玉斌6日向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新聞機構是非常嚴肅的信息發布渠道,其旗下的媒體具有廣泛傳播性,而使用非法手段冒充新聞媒體、製造虛假新聞已構成違法犯罪;在網絡上假冒新聞媒介散播謠言的行為,屬破壞公共秩序,輕則治安拘留,若傳播範圍達到一定程度,造成足夠惡劣的影響,甚至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近日,中央網信辦持續開展治理違規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專項活動,就是為了肅清網絡上的違法違規現象。
李玉斌表示,網絡虛假信息以其強烈的欺騙性,對公眾,尤其是對青少年和老年群體構成了嚴重威脅。它不僅可能導致個人權益受損,還可能引發社會不良輿論,破壞社會穩定。因此,提升公眾對網絡虛假信息的識別能力,是防止此類事件發生、維護公眾利益和社會穩定的關鍵所在。
李玉斌指出,政府和社會各界應共同努力,加強宣傳和教育。首先,涉及虛假信息的主體應及時發聲,明確表明態度和立場。例如,在此次事件中,權威媒體——人民網在發現虛假信息後及時闢謠,以正視聽。同時,辛女士在發現自己被捲入虛假信息事件時,也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身權益,這是一種很理性的行為。其他相關主體,如秦先生,也應及時發布聲明,表達真實意見和態度。
其次,網絡服務主體作為信息傳播的重要平台,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在發布信息前,應進行嚴格審核,確保信息的真實性。一旦發現虛假信息,應立即採取斷開鏈接等防控措施,並及時推送正確信息,以遏制虛假信息的進一步傳播。
此外,對於觸犯刑法的虛假信息發布行為,公安機關應加大打擊力度,協同相關部門進行嚴厲懲處。通過行政處罰、追究刑事責任等方式,讓違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形成有效的威懾力。此次事件中,北京通州分局反應迅速,介入十分及時。
李玉斌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網絡發布信息時,都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提升公眾對網絡虛假信息的識別能力、加強政府和社會的宣傳與教育、加大打擊力度並提供維權途徑,是共同構建清朗網絡環境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