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評級自願準則出台 證監指助打擊漂綠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自願操守準則可望奠下高質素、可靠和具透明度的ESG信息披露基準。 資料圖片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自願操守準則可望奠下高質素、可靠和具透明度的ESG信息披露基準。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證監會昨日歡迎由業界領導的工作小組為在香港提供產品和服務的環境、社會及管治(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發布一套自願操守準則。自願操守準則於昨日發布後,ESG評級供應商和ESG數據產品供應商將分別有6個月和12個月的實施期。

  編制自願操守準則是證監會支持和提倡的一項倡議。該準則在香港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自願操守準則工作小組的領導下編制而成。在自願操守準則制訂過程中擔任該工作小組秘書的國際資本市場協會將負責主持和維護該準則。

  供應商需公開自我評核文件

  已同意遵從該準則的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將需公開一份自我評核文件,並在當中說明它們為遵守該準則的原則而採取的方針和行動。該文件亦將刊載於自願操守準則的網站。文件中的資料將有助證監會持牌資產管理公司等最終用戶對其在投資和風險管理過程中選用的ESG產品和供應商,進行盡職審查和持續評估。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昨表示,自願操守準則可望奠下高質素、可靠和具透明度的ESG信息披露基準,有助在香港發展日漸蓬勃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生態系統內,打擊漂綠行為。證監會鼓勵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在選擇ESG產品或數據供應商時,考慮有關ESG供應商是否緊遵這套準則或其他相類似或更嚴格的標準。

  國際資本市場協會行政總裁Bryan Pascoe稱,該協會很榮幸能為香港統籌有關這套自願操守準則的工作,會將繼續為市場最佳作業手法以至香港更廣泛的可持續金融倡議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