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居屋逾1100人持有物業被DQ

●圖為去年8月,不少市民趕於申請期最後一天遞交居屋申請表。資料圖片
●圖為去年8月,不少市民趕於申請期最後一天遞交居屋申請表。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新一期居屋將於本周四(10月3日)起接受申請,包括五個新建居屋發展項目,提供超過7,100個居屋單位,單位實用面積介乎約186平方呎至約510平方呎,項目位處啟德、觀塘、油塘、東涌及屯門。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昨日建議房屋署需加強宣傳,強調任何公屋租戶都不能在擁有住宅物業或業權下申請居屋,並作出不實申報,避免因而被取消資格,甚至負上刑事責任。

  他說,本港現時有超過20萬人居於環境惡劣的劏房,公營房屋是社會珍貴資源,政府必須繼續加強打擊濫用,包括鼓勵居民如實申報、研究追查公屋住戶是否持有非本地資產等,將資源留予有需要的人。

  議員:新招有成效

  政府近年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資源,過去兩個年度收回5,000個公屋單位,房委會亦於去年3月收緊居屋綠表申請資格,與白表看齊,規定在申請截止前兩年內不得在港持有住宅物業,包括不曾簽署任何臨時買賣合約。

  房屋署公布,上一期居屋有逾1,100名申請者被揭發在港持有住宅物業,已被取消資格,並會按個別情況作出檢控。違規申請數字明顯增加,可見新措施有成效。

  雖然房屋署未有公布違規申請的綠白表比例,不過,由於居屋2023為首年收緊綠表申請資格,梁文廣表示,估計相當多個案應屬於綠表申請者。當中除了部分是刻意隱瞞、有僥倖心態外,在優化公屋富戶政策後,大部分公屋租戶需定期申報資產及入息,以及住宅物業擁有的情況。

  因此,梁文廣估計新增違規者或會屬於富戶政策下獲豁免申報的60歲或以上全長者住戶等人。他擔心,長者住戶未必清楚了解新要求,在申請資助房屋上會容易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