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及植物篇

  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第421章《狂犬病條例》以及第207章《植物(進口管制及病蟲害控制)條例》

  ■ 動物及植物

  旅客進口動物/植物(獲豁免除外)/植物病蟲害以及泥土,必須持有漁農自然護理署預先簽發的許可證/牌照/授權書。

  ■ 一般豁免

  在香港以外的任何中國地方生產以及從該等地方進口的植物無需進口許可證,切花及供食用的水果/蔬菜的進口亦獲豁免。

  刑罰

  最高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