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法律制度 加強精神病患康復支援

  葉建明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

  日前一名有精神病紀錄的男子涉嫌襲擊家人,警員接報到場後發現男子家人已受傷,男子則手持剪刀及菜刀。警員重複警告,要求持刀男子放下武器,可惜多次警告無效,男子企圖利用手上武器襲擊警員,最近距離只有1.5米。為保護自身及在場所有人士的安全,警員迫不得已開槍,打中該名男子,他送院後不幸死亡。

  死者家屬突然失去至親當然悲痛莫名,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日前會見傳媒時亦表示理解家屬的傷痛,再一次對這宗不幸事件深表難過,並向所有家屬,包括當日在警務人員到場前被襲擊導致多處受傷的母親予以深切慰問。

  蕭澤頤表示,警方已接獲家屬提出的投訴,投訴警察課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他重申,警隊內部就使用槍械以及各種不同程度的武力方面有嚴謹的守則。警員在使用槍械上亦有定期訓練,包括在不同情況下,他們是否需要使用槍械等。初步調查顯示,事件中警員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

  蕭澤頤指警方非常重視這宗開槍案件,已經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作出深入及全面的調查;在完成調查後,會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調查報告。

  事件引起公眾關注,不同人士對當時的情況有不同的理解,亦提出不少意見。警方建議死因庭就事件展開死因研訊,希望通過既定客觀及公允的制度尋求事件的真相。

  對於這宗悲劇事件,在同情死者家屬的同時,也需要理性討論分析,還原事件發生的整個情況。相信本港的法律機制能夠妥善處理問題。

  據了解,死者已有多次暴力行為紀錄。死者的鄰居表示,死者當時先襲擊母親,警員到來後,大聲警告死者放下手上武器(刀具)。叫了多次後,才發出一聲槍響。由此看來,當時死者手持武器有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而涉事警員是在作出警告無效後才開槍的。

  有人認為警方可用胡椒噴霧制服該男子,但直系親屬報警,想必是事態緊急危險。警方在案情簡介時表示,當時死者持刀企圖襲擊警員,雙方距離一度僅1.5米,情況可說是千鈞一髮。面對如此短的距離,電光火石之間,用胡椒噴霧能否有效制服一個持刀並準備施襲的人,令人懷疑。警員開槍是別無選擇,有效保障所有人的生命安全。

  社會對警方的處理有不同的聲音,但在未了解事件整個過程之前,例如當時暴力行為的情況、報案人向警方提供了什麼資料、警員的評估和當時在現場的實際處境等,現階段實不適宜作出結論。

  案件已經由警方重案組進行調查,並將向死因庭提交報告,再由死因庭決定是否召開死因研訊。市民關注事件,希望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可以理解,亦有利香港社會健康和諧發展,但對於個別故意「拱火」的聲音,則需要警惕。香港是法治社會,各界應對法治有信心,相信法庭會作出公正的裁決。

  任何人作出對他人生命構成嚴重威脅的行為,警方都有責任果斷制止。罹患精神疾病的人是不幸的,他們的家庭普遍承受巨大壓力,需要各界大力支持。經過事件,社會應更關心精神病患,共同努力構建協助、支援精神病患康復者的社區服務體系,從源頭上減少、避免類似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