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項創新金融工具詳情
第一項工具
支持符合資格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按證監會、金融監理總局規則下,可使用他們持有的債券、股票ETF、滬深300成份股等資產作為抵押,從央行換入國債、央行票據等高流動性資產,計劃互換便利首期操作規模是5000億元(人民幣,下同),若這個事做得好,可以再來5000億元,甚至第三個5000億元,但所獲得的資金只能用於投資股市
第二項工具
引導商業銀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用於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央行將向商業銀行發放再貸款,提供的資金支持比例是100%,再貸款利率是1.75%,商業銀行對客戶發放的貸款利率在2.25%左右。首期額度是3000億元,若工具用得好,可以再來第二、三個3000億元,且適用於國企、民企、混合所有制企業等不同所有權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