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國防教育法實施 要求加強高中大學軍訓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日前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自9月21日起開始施行。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在學校國防教育方面做了「加法」,明確了相關要求,增強了可操作性,其中包括進一步明確了普通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校的學生軍訓相關要求。法律規定,普通高等學校、高中階段學校應當按照學生軍事訓練大綱,加強軍事技能訓練。

  修訂後的國防教育法共六章,包括總則、學校國防教育、社會國防教育、國防教育保障、法律責任及附則。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負責人介紹,此次國防教育法修改在學校國防教育方面做了「加法」,明確了相關要求,增強了可操作性,具體體現在幾個方面:一是,着眼構建各級各類學校相互銜接的國防教育體系,在現行有關規定基礎上,對小學和初級中學、高中階段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的國防教育目標、內容和方法途徑等進行補充完善,並對國防教育課程設置提出明確要求。

  增強學生依法服兵役意識

  二是,將學校國防教育與兵役宣傳教育相結合。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規定,學校國防教育應當與兵役宣傳教育相結合,增強學生依法服兵役意識,營造服兵役光榮的良好氛圍。目前,每年新入伍的士兵以大學生為主。因此,學校國防教育是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培養高素質後備兵員的重要途徑。國防教育法新增這條規定,主要是與兵役法規定做好銜接。

  三是,進一步明確了普通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校的學生軍訓相關要求。國防教育法規定,普通高等學校、高中階段學校應當按照學生軍事訓練大綱,加強軍事技能訓練,磨練學生意志品質,增強組織紀律性,提高軍事訓練水平;同時規定學生軍事訓練大綱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中央軍事委員會機關有關部門共同制定。

  專家:從書本理論走向實踐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田思源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此次國防教育法的修訂,旨在應對國家安全嚴峻形勢,增強全民國防觀念,改革全民國防教育體制機制,破解國防教育工作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修訂進一步完善了學校國防教育體系,拓展了社會國防教育範圍。這對加強全民國防教育,增強全民國防觀念,提升國防教育質量,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防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這位法學專家指出,近年來,國際國內環境發生許多新變化,對全民國防教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應對國家安全嚴峻形勢,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提出要加強軍事訓練,這是破解國防教育工作突出矛盾問題的一項重要制度。法律明確了普通高等學校、高中階段學校應當按照學生軍事訓練大綱,加強軍事技能訓練。該制度的實施將使國防教育從過去的課堂教學走向操場實操,從書本理論走向實踐,這對於磨練學生意志品質,增強組織紀律性,提高軍事訓練水平都具有重要意義。

  田思源強調,學校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學校作為全民國防教育的重要陣地,對確保國防教育法相關制度的落實負有重要責任。在加強素質教育,減輕學生負擔背景下,如何制定科學的教學計劃,將國防教育納入有關課程中,將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有機結合,將課堂教學與軍事訓練有機結合,將學校國防教育與兵役宣傳教育有機結合,尚需進一步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以保證國防教育的質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