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會批校方卸責前教師 教育局:倘涉校方處理不當必嚴辦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金文博)就董之英紀念中學延誤報名一事,該校校長黃攸杰等早前在記者會上指前體育科主任離職交接時不合作、遺失密碼後不跟進,兼因工作表現問題遭教育局發警告信。香港教育工作者工會昨日透露,收到該前體育科主任求助,教工會經調查後亦發現學校涉嫌不實指控事主,令該教師名譽嚴重受損。教育局昨日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會就事件進行調查,及要求學校呈交報告,如發現事件涉及校方處理不當或教師專業失德,定必嚴肅跟進處理。
董之英紀念中學19日舉行記者會,校長黃攸杰聯同校監黃偉健、師生、家長出席,向學體會爭取作賽機會,並解釋事情始末。黃攸杰當時稱,前體育科主任離職前的交接工作態度不合作,特別在關於學體會報名程序,並「攔截所有書信」,導致校方無法收到相關資料。
教工會昨日表示,有文件表示黃攸杰早於7月24日簽妥學體會「申請重設網上報名系統登入密碼」表格,而申請文件的負責人為該校另一名現職教師,表格上蓋有校印、校長姓名印章。同時,學體會早在8月13日已接獲董之英紀念中學蓋有校長簽署的「重設網上報名系統登入密碼」申請,而該會於同日處理並獲校方以電郵回覆確認。
事主曾提示接任教師報名事宜
投訴人的通訊紀錄亦顯示,暑假期間持續與學校溝通,並提示接任教師有關報名事宜,而接任體育教師於得悉錯過截止日期後,仍有與投訴人溝通。教工會認為,證據反映校方一直知情,並已安排其他教員接手處理密碼一事,故校方對求助人的一系列指控並不成立。
教工會提到,校方聲稱求助人曾遭教育局發出警告信,但該警告信其實是由學校發出,令人質疑校方意圖混淆視聽,令公眾對求助人產生不良印象。該會已徵詢法律意見,認為校方在記者會上的失實指控,嚴重損害他人名譽,已有可能構成誹謗罪,更涉嫌違反《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教工會主席、立法會議員朱國強促請學校收回不實言論及指控,向求助教師公開道歉,並向公眾交代真相,避免事件再度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