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偷拍學生同事裙底 認13罪囚16個月

●圖為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圖為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36歲小學男教師前年在旺角偷拍女途人被捕,調查後揭發他曾在校內校外多次犯案,包括在校內用手機偷拍女同事和女學生裙底,其中兩次更在課堂上犯案,又在太空館擔任演講嘉賓時偷拍女職員。男教師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等13罪。法官嚴舜儀判刑指,警方從被告手機中檢取共283張涉案相片,其中72張涉同一名事主,被告每次從手機翻看相片對事主都是傷害,而其任教小學,行為違反誠信,亦令學生和家長擔心,遂判其監禁16個月。

  被告梁榮燊,昨日承認5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及8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另涉的5項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罪獲存檔法庭。案情指,2022年7月20日,警員在港鐵旺角站巡邏時,發現被告尾隨女途人X進入附近商場後,在扶手電梯用手機偷拍X裙底,於是截停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我都係工作壓力大,所以先影個女仔裙底」。

  2018年至2022年8月期間,被告先後於天水圍及鰂魚涌的學校任職教師。警方檢驗被告手機時,發現他於2021年5月21日及6月29日曾使用手機偷拍學校女同事Y的裙底,在2022年7月9日於中環偷拍Y裙底。在2021年8月19日到香港太空館擔任活動嘉賓講者時,被告再用手機偷拍Y,以及太空館女職員Z的裙底。

  2021年9月20日,被告在天水圍學校的課室內偷拍一名女童裙底;2022年7月13日,被告於天水圍小學電腦室內教授電腦課時,先後行近兩名正在使用電腦的女學生,蹲在兩女童旁邊及偷拍她們裙底;同年7月5日,他在校內於樓梯上偷拍女學生裙底。2022年7月14日、19日至20日,被告又分別在港鐵兆康站及附近一帶,以及兆康商場地下用手機偷拍3名身穿校服的女童裙底。

  案件涉10名事主 72張相涉同一人

  嚴官判刑指,被告於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多次在不同環境犯案,案件涉及10名事主。警方在其手機中檢取283張涉案相片,其中72張涉及同一事主,相片存儲在手機、可供翻看,而被告每次翻看其實都會對事主造成傷害,每一位曾經由被告教導的學生及其家長亦必然感到擔心。被告任教小學,卻在校內犯案,屬有違誠信。

  嚴官接納被告被捕後配合警方調查,但對被告在警誡下,及向精神科醫生稱工作壓力而犯案,嚴官認為只是犯案背景,不可視為減刑理由,案中亦不存在檢控延誤。基於案件嚴重性,以2年為量刑起點,基於被告認罪,判其監禁1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