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貴子等被證監追究責任
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展開法律程序,就京玖醫療(0648,前編號2906)7名前董事及兩名前事實董事涉嫌違反授信責任,尋求法庭作出取消資格令。涉及兩名前事實董事為曹貴子及許家驊,是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對曹貴子展開第2個法律程序。
涉案前董事分別為前主席陳嘉忠;前執行董事張衛軍及王建國;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陳貽平、胡雪珍、林振豪及唐卓敏。
未有公平磋商進行交易
證監會調查發現,曹貴子及許家驊在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期間,參與該公司業務或事務管理及作出董事性質的決策。京玖醫療全資附屬公司於2016年6月以約7,900萬元,從康健國際旗下康健藥業,收購新銳醫藥國際控股9.9%已發行股本。二人在關鍵時間是康健的董事,曹貴子亦是康健藥業董事。
證監會調查後揭發,有關交易並非經京玖醫療與康健藥業公平磋商後進行,該公司亦無計劃變現有關交易的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