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彈床跌爆腎 傷者難追究

  醫管局年均80宗相關意外 議員倡納條例規管

  近年香港出現不少有彈床、飛索、高空鞦韆等高危活動的遊樂場,雖然好玩但有各種潛在危機。有旅客去年在香港一間室內彈床遊樂場遊玩時發生嚴重意外,導致內臟大量出血,最終要切除一邊腎臟保命,事主家人事後視察發現場所安全設施存在極大問題,邊緣防護膠條嚴重磨損,惟在目前法例下無法向涉事公司追究責任。立法會議員梁熙引述醫管局數據顯示,每年約有80宗與彈床有關的受傷個案,潛藏很大不能忽視的危機,建議特區政府盡快將高風險運動處所納入條例規管,提升安全水平。

  來自新加坡的李先生及太太昨日在梁熙陪同下,於記者會親述意外經過。他們一家四口去年6月到香港旅遊,並到北角一間室內彈床遊樂場遊玩,期間李太意外跌落海綿池邊緣後感到不適,隨後被送往瑪麗醫院急救,經檢查發現身體內部大量出血、腎臟破碎,血壓一度下降至20,有生命危險。她最終經歷8小時的手術,醫生將其腎臟碎片取出並修補破裂的血管,住院9天才脫離生命危險。

  李先生其後重返事發地點,發現妻子跌落的海綿池,邊緣的防撞海綿已經嚴重磨損至所剩無幾,失去保護作用,導致直接撞擊到硬木質邊緣的太太嚴重受傷。他亦發現事發兩天後,涉事公司仍沒有更換失去保護作用的海綿。李先生其後報警,警方認同彈床「保護膜出現問題」,但無證據顯示涉及蓄意傷人,無法循刑事程序跟進,只能透過民事追究。隨後李先生向民政事務總署求助,對方指相關事宜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處理,後者卻回應指須報警求助。涉事公司事後並無與李先生一家溝通,亦無任何道歉及慰問。

  李先生指曾諮詢律師意見,若透過民事訴訟很大機會勝訴,但他認為即使成功索償亦無濟於事,日後還可能有人會受傷,亦仍然無法例可追究涉事公司。他希望可藉今次事件引起社會關注,讓市民與旅客知道此類高風險運動處所很危險且無足夠安全措施,促請特區政府採取行動調查事件,以及立法規管高風險運動場所,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消委會三年多接66宗室內遊樂場投訴

  梁熙認為,事件反映現有法例的不足,「根據法例,圖畫展覽、賣物會等靜態活動均需申領牌照,但過去釀成不少意外的彈床遊樂場卻因為不在附表項目而未獲規管。」他建議政府盡快將彈床遊樂場、笨豬跳、高空吊運等高風險運動處所納入條例規管,從而提升安全水平,例如根據法例需要,加入配備急救人手及器材的要求;規管遊玩的方向及人次,減低碰撞受傷機會;使用牌照施加條件的權力,要求場所為參與者提供安全培訓,讓參與者清楚知道安全風險,以及要求處所的消防安全情況達標等。

  消委會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由2021年至今年8月,共接獲66宗有關兒童室內遊樂場之投訴,其中與設施安全性有關的有5宗,俱為去年及今年的個案。會方指今年年中有男童在室內遊樂場穿越繩網洞時失足從高處墮下受傷,醫生診斷他為前臂骨移位及手腕骨裂,經消委會介入後,該遊樂場才提議賠償3,000元。

  消委會提醒,一些涉及肢體活動的項目,參加者於報名前應了解其所需體能要求及自己身體狀況,是否有導師在場、場地設施安全性、救傷設備是否齊全以及場地有否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