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促港澳青年灣區創業措施(部分)

  圖:投資者與粵港澳大灣區學生項目進行洽談。
  圖:投資者與粵港澳大灣區學生項目進行洽談。

  提升公共服務便利化程度

  推動在內地九市和港澳設置跨境通辦設備和實體窗口,加強與港澳青年相關的政務數據跨部門共享,針對港澳青年出入境證件、居住證、社會保障卡的使用提供更多應用場景支持。

  推動擴大職業資格認可範圍

  規定擴大在重點領域的職業資格認可範圍,與香港、澳門加強技能人才評價合作,推動實現一次評價可以同時獲得內地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香港或者澳門技能類水平證書,探索職業技能類證書認可清單制度。

  創新港澳青年創業融資支持

  有關部門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推動建立跨境徵信合作機制,探索通過建設跨境數據驗證平台等方式開展跨境徵信查詢結果驗證,並明確金融機構可以應用港澳徵信產品和徵信服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參考港澳青年在香港、澳門的徵信查詢結果。

  破除港澳青年信息壁壘

  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引入社會服務機構,為港澳青年提供政策諮詢、崗位推介、聯絡對接等就業創業服務。

  加強粵港澳社會保險制度銜接

  考慮到部分港澳青年選擇在港澳參加社會保險,為做好制度銜接,已在香港、澳門參加當地社會保險並且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的港澳青年,可以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在內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提供住房等生活配套保障

  港澳青年可以購買商品住房或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或者租房補貼。

  大公報記者盧靜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