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護航」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
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綜合報道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將「聚焦建設更高水準平安中國」列為「七個聚焦」之一,從多方面對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進行部署,提出要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強化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增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和手段,有效構建新安全格局。以《決定》部署為指導,在早前舉行的全國政協十四屆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期間,多位全國政協常委、委員將目光聚焦這一議題,通過大會發言、小組討論等形式暢談學習體會,建言落實《決定》的具體舉措。
凝聚國家安全共識
在討論現場,一個重要時間節點被常委和委員們反復提及——今年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十周年。他們關注到,各地已在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國際戰略研究院在京舉辦「總體國家安全觀十周年:回顧與展望研討會」,並發布新書《國家安全學與總體國家安全觀》;來自珠海九洲中學、澳門濠江中學的珠澳兩地35名師生代表乘坐「國安號」港珠澳大橋遊專線巴士,開展了一次別開生面的愛國研學活動……
在與會的常委和委員們看來,黨的十八大以來,平安中國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國家安全教育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他們一致認為,從黨的二十大就「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進行專章部署,到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再次圍繞這一戰略命題提出多項重大改革舉措,國家安全工作的新任務進一步拓展。他們還建議,國家安全涵蓋政治、軍事、國土、經濟、金融、文化、社會、科技、網路等諸多領域,要堅持系統觀念,把維護國家安全貫穿黨和國家工作各方面全過程。
「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平地起高樓,而是在高樓上繼續拔高,況且外面風大雨急,每向上一步都面臨很大難度,也備受世界關注。」常委李龍熙認為,「當前,我國十四億多人口整體邁進現代化社會,艱巨性和複雜性前所未有。必須把高質量發展作為首要任務,把國家安全作為行穩致遠的重要基礎,努力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準安全良性互動。」
常委李文章建議,要精准把握高質量發展與高水準安全的辯證關係,進一步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完善多部門協調聯動、線索聯查、資訊共用機制,密切關注、及時預警處置各領域突出矛盾風險,確保發展和安全動態平衡、相得益彰。
常委譚錦球介紹,今年是香港國安法實施4周年,隨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生效,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得以完善。在討論現場,他有感而發:「維護國家安全也是香港推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基礎。香港必須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完善維護國家安全體制機制,做好維護國家安全教育工作,切實保障國家長治久安。」
常委黃柳權認為,《決定》提出要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機制,對香港、澳門各界深化對統籌發展和安全、開放和安全重要性認識,補齊制度短板也有重要指導意義,要加強對全會精神的學習宣傳,在港澳社會凝聚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共識。
「近年來,我國堅定不移推進涉外法治建設,通過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不斷完善律企供需對接、加強涉外律師隊伍建設等舉措,為維護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權益,促進高水準對外開放發揮了重要作用。」台盟中央認為,要持續加強和完善涉外法治體系建設,為推進我國高水準對外開放提供堅實保障。
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
公共安全無處不在,一頭連着經濟社會發展,一頭連着千家萬戶。《決定》提出,健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體系,完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下應急指揮機制,強化基層應急基礎和力量,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與會的常委和委員一致認為,當前,通過持續開展的全國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活動,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逐漸成為全社會共識,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逐漸深入人心,從源頭上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推動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正在改變着安全應急工作模式,安全生產「三管三必須」、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落實落地。
安全應急工作同樣取得了重大成績:今年上半年,全國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保持「雙下降」;近五年來,修訂了《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防震減災法》等,對重要的安全應急法律進行了全面修訂;實現了安全應急產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作為一名安全應急工作者,常委張興凱表示,「全會指出要統籌好發展和安全,更加激發了安全應急工作者奮鬥的激情和幹勁。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悟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應急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講話,結合本崗位行業領域的情況,在充分調研、切實弄清問題實質、成因的前提下,運用所學專業知識,認真履行政協委員職責。」
常委朱程清認為,要錨定全面提升國家水安全保障能力總體目標,統籌水災害、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文化治理,堅定不移深化水利改革,增強高質量發展內生動力,提升水旱災害防禦能力、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能力、水資源優化配置能力、江河湖泊生態保護治理能力,全力以赴推動水利高質量發展,為保障我國水安全作出新的貢獻。
「改革進入深水區,重點領域風險逐漸暴露,我們要注重防範化解風險。」常委李龍熙表示,「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範風險挑戰、應對突發事件的重要論述,全面提高幹部現代化治理能力特別是年輕幹部的應急處突能力、防範化解風險本領,努力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確保改革扎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
健全社會治理體系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決定》提出,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其中包含的多項內容引發與會常委和委員的共同關注。
在常委李文章看來,如何推動信訪工作融入社會工作大局,是一項重要課題。「建議準確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特點和規律,進一步健全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持續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大力弘揚『四下基層』優良傳統,不斷拓寬社會力量參與信訪工作制度化管道,深入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商會作為經營主體最為集中的社會組織,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治理主體。」常委壽子琪認為,要堅持發揮商會作用,助力健全社會治理體系。
「要鼓勵商會嚴格行業自律,開展行業監測,反映行業訴求,加強商會團體標準建設,不斷提高行業話語權和影響力,助力行業高質量發展;要更好化解勞資糾紛,健全商會調解組織,及時化解矛盾、消除隱患,確保社會穩定和諧;要更好履行社會責任,充分發揮商會在『萬企興萬村』、光彩事業、公益慈善等方面的組織帶動作用,彰顯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壽子琪說。
委員張延昆建議,「推動政協協商向基層延伸,建立委員工作站(室),打造融協商議事、委員聯絡、掌握社情民意等功能於一體的委員工作新平台,組織委員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
國泰民安是人民群眾最基本、最普遍的願望。與會常委和委員紛紛表示,新征程上,要深入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樹立大安全理念,營造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共同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鋼鐵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