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新征程 關鍵詞:實惠/五大專項行動 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作出全方位部署,其中提到「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完善鄉村振興投入機制。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發布《關於開展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加強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專項行動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金融服務鄉村產業發展、金融支持鄉村建設等五大專項行動。
分析人士認為,金融是實體經濟的「源頭活水」,也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人民銀行表示,將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加強信貸政策指導,建立完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現代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助力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支持符合條件種業企業上市
綜合新華社、上海證券報報道:五部門發布的《通知》提出,將實施金融保障糧食安全專項行動、鞏固拓展金融幫扶成效專項行動、金融服務鄉村產業發展專項行動、金融支持鄉村建設專項行動、金融賦能鄉村治理專項行動。
「《通知》系統地列出了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的五大專項行動,為金融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指明了方向。」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表示,鄉村振興不完全等同於過去的支持「三農」,而是還涉及基礎設施建設、鄉村治理等更多方面。
具體來看,將拓展糧食生產、流通、收儲、加工等全產業鏈金融服務場景,加大高標準農田和設施農業建設金融支持,深化種業振興和農業科技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種業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和再融資;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重點地區和脫貧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保持脫貧地區信貸投放力度不減,扎實做好定點幫扶工作。
同時,將綜合運用信貸、債券、股權、租賃等多種融資渠道,拓寬生物活體、養殖設施等抵質押物範圍,盤活農村資產資源,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農民增收致富,助推農村流通高質量發展;開發人居環境貸款產品,加大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生態文明建設金融支持,強化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金融保障,支持縣域城鄉融合發展;創新金融支持農文旅融合模式,強化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支持數字鄉村建設。
支持涉農企業發行融資工具
此外,《通知》還提出,強化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充分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的激勵作用,鼓勵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小微、綠色等金融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資產支持證券、鄉村振興票據、鄉村振興公司債券等融資工具。同時,加強產業、財政、金融政策協同。
「政策協同是金融服務鄉村振興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曾剛表示,這一方面是因為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在鄉村振興中發揮着重要作用,金融政策需要與之配合融合,從而更好地發揮政策效果;另一方面,這也是為了構建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的可持續生態,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在降低成本、分散風險等方面的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強與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等部門的溝通合作,推動五大專項行動落實落細,不斷提升金融服務能力與水平,助力推進鄉村全面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