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競爭/破除隱性壁壘 保護民企權益
對非公有制經濟,《決定》稱要為其營造良好環境、提供更多機會;明確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北京金台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認為制定統一的專項法律,保護民營經濟主體和民營企業家權益,對民營經濟主體在產權保護、市場准入、投融資、公平競爭等重點領域作出詳細規定和保障,同時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
皮劍龍認為,對於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企業家和學界專家們感知最為突出的問題即是「平等」。早前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鄭備向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直面民營經濟發展的諸多外部問題:市場准入和要素獲取等方面矛盾仍較突出,民營企業進入部分重點領域的隱性壁壘猶存,一些民營企業還難以平等獲取資金、人才、技術、數據等要素資源。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保護還不充分,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等,在此背景下,《決定》提出,堅持致力於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政策。
除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決定》還作出多項改革部署,回應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外部問題:深入破除市場准入壁壘,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