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整治建造業欠薪需立法改規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總工會)昨日召開記者會,就業內近期多宗欠薪事件,呼籲當局成立工作小組跟進,並盡快完成修例,堵塞業內「判上判」和「大細糧」等眾多陋習,確保員工獲發應支薪金,以免影響家庭生計。當前,本港正進入高速發展的關鍵階段,當局必須認真研究,盡快修例完善監督,提升透明度,才能有效地改變建造業的行規,保障工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避免錯過大好發展機遇。
總工會表示,近期接獲超過500名工人投訴遭拖欠薪金3個月以上,涉款逾3,000萬元。資料顯示,今年以來建造業欠薪問題幾乎每個月都有發生,地點遍及港島、九龍和新界。最近的欠薪事件則包括將軍澳日出康城、港島山頂和鰂魚涌等地盤。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指出,相關欠薪成因眾多,既有工程進度問題,也有合約原因,但歸根結底大多與「多層分判」,以及僱主或總承建商先發放部分糧款給工人、再由判頭支付工資餘款的「大細糧」等行業陋習有關。而目前《保障工人獲發工資措施指引》沒有法律效力,因而無法保障工人工作後獲發薪酬的合法權益。
事實上,連路政署多個工程的外判工人亦遭拖薪,正正說明情況與業內長期實行分判制度、層層下判,運作不透明等陋習有很大關係。政府多年來雖然不斷從加強監管和推動行業自律等方面採取了各種各樣的措施,卻始終無法根治問題,主要癥結正是在於行規文化根深蒂固,多層分包使得責任難以追溯,工人權益因而難以得到保障。強制性懲罰措施,對於有心藉破產或捲款逃脫責任者震懾作用不大。唯有立法,才能從根本上得到改善。
具體而言,必須透過立法明確各級分包商的責任,確保各判頭和分包商薪資支付更加透明;同時明文禁止先收款後付款的行規做法,硬性規定工程款項和薪金款項必須分開,就算是散工也能由公司專項賬戶內支取薪金。除此之外,也要盡量杜絕不合理的工程超低招標價格,確保各分包商有穩健的財務管理和工程用款監督,從源頭上確保一旦有人開工,相關方面就有能力支薪,如此才能穩守本港建造業的金漆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