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毆打14歲女童 3女認罪7人續受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兩年前一名14歲女童在土瓜灣公屋休憩處疑遭10名男女非法禁錮拳打腳踢,更遭拍攝裸照勒索和偷去財物,10人被控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禁錮等共5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當中3名女被告在法官葉佐文席前承認襲擊及非法禁錮罪,其餘7名否認控罪的被告將繼續受審,預計今日(23日)由控方讀出承認事實。
10名被告依次為蘇佩儀、呂秉毅、黃煒舜、Y.H、L.Y、曹焱、朱栢朗、甘俊希、鄧子祥及湯焯霖,案發時年齡介乎15歲至21歲,俱被控於2022年4月18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邨水仙樓休憩處襲擊X;同日將X非法禁錮;及於4月18日至30日向X勒索1萬元。除蘇、L.Y和湯焯霖外,其餘被告另被控刑事恐嚇X,威脅X拍攝和發布裸照導致她不向警方報案。鄧另被控偷去X的500元。
蘇(16歲)、L.Y(15歲)及湯(16歲)昨日確認認罪,3人面對的勒索罪則獲存檔法庭處理,葉官將3人的求情程序押後待其他被告審訊後於10月30日進行。
3名認罪被告的案情指,X於2022年4月18日凌晨時分應湯的邀請前往馬頭圍邨,湯和蘇把X帶入水仙樓休憩處,X見到包括L.Y在內的另外5男3女,當中有人指稱X偷去價值2萬元的鑽石頸鏈,然後有人拿走X的電話及袋。其間L.Y掌摑X面頰十多次,湯亦對X掌摑、拳打腹部、手踭打背、腳踢腿部及拉扯頭髮等,過程中有人拍攝。當中有人又指稱X取了其500元,便自行在X袋中拿走500元。
其後該夥人指X因偷取頸鏈要求賠償1萬元,雖然X否認偷竊,但擔心繼續被打便回覆需時籌錢。有人提出要有保障,X遂被帶到天光道網球場附近女公廁,眾人決定拍攝X裸照以防她報警,蘇和L.Y脫去X衣服,由蘇用手機拍攝約4張X的正面裸照,拍攝後向X展示,同案男被告則在公廁外守候。X在凌晨2時獲放行。
叔叔感事態嚴重告知受害者父母
至同月24日X被叔叔Y發現有傷,數日後X向Y借款1萬元,稱遭人以裸照勒索,Y感事態嚴重告知X父母,由X父母報警。蘇在警誡下稱原本不認識X,其他在場的男子們有錄下毆打過程,男子們要求證明拍了裸照,最後裸照被發送至其中一男子的女朋友處,然後蘇刪除了該些照片。
本案除被告甘俊希還押外,其餘被告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