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扣分制新安排(今年第四季實施)

  新增三項扣分行為

  •餵飼野鴿或其他野生動物 扣7分

  •在窗、露台或樓宇外牆外掛放或置放有從高處掉落潛在風險的物品 扣7分

  •抗拒或阻礙房委會或其授權的人士依法執行職務 扣15分

  擴大兩項不當行為適用範圍

  •「抽氣扇滴油」修訂為「抽氣扇或抽油煙機管道等滴油」 扣3分

  •「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修訂為「放置任何雜物、財物或物品在屋邨公眾地方(包括但不限於屋邨內任何建築物內外的公用地方),造成阻塞或妨礙清潔工作」 扣7分

  扣分制適用於租置屋邨內的租戶

  註:公屋租戶2年內累計扣16分,將被終止租約/暫准租用證。所扣分數有效期為2年,扣分戶在分數有效期內,不得申請所有類別的自願調遷。

  資料來源:房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