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拍門檻業權 降至最低65%
發展局冀12月中前生效 舊樓業主嘆失最佳時機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降低強制拍賣申請的門檻,樓齡5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視乎樓齡和所屬地區,強拍門檻由現時80%業權降低至70%或65%。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期望條例12月中前生效。有舊樓業主立案法團昨日指出,大廈曾兩次獲發展商提出收購,但舊例要求必須收集逾80%業權同意,門檻過高,最終強拍計劃告吹。法團主席直言,新例降低強拍門檻有助舊樓業主出售單位,惟現時巿道仍低迷,降低門檻也可能已無發展商有興趣再提收購。
舊有法例下,50年或以上樓齡的私人樓宇,發展商要收購80%業權同意才能夠提出強拍申請,昨日通過的新條例則按私人數宇的樓齡,以及所在地區有不同門檻,若樓齡介乎50至59年,並位處長沙灣、馬頭角、旺角等7個指定地區,由於該些地區半數樓宇達50年或以上及38%樓宇接獲強制驗樓通知,有重建迫切性,故強拍門檻降至70%;樓齡介乎60至69年兼位處上述指定地區,門檻則進一步降至65%(見表)。
若涉毗鄰地段 達門檻可合併重建
此外,之前同一宗強拍申請若涉及兩個或以上毗鄰地段,每個地段均須各自符合申請門檻,唯一例外是地段上的建築物有共用樓梯連接,才可合併計算這些有共用樓梯相連地段的不分割份數的平均百分比,機制欠缺彈性。面積小的地段並無重建誘因,難有機會被收購重建,故修訂的條例容許無樓梯連接的毗鄰地段,只要樓齡為50年或以上,以及每個地段最低門檻達65%,也可一併重建發展,小業主也會因發展面積增加提高重新發展價值,可獲較高賠償。
大角咀富貴大廈東西兩座先後在2018年及2022年獲財團提出收購,惟兩次也因未獲80%業權同意,無法申請強拍。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Kelvin表示,該大廈樓齡高,不少業主也希望獲得收購,領取賠償後換樓改善環境,惟強拍計劃一再告吹,「對上一次收購價大約每平方呎1.4萬元,好多(業主)都想賣,因為太殘舊,但有啲業主貪心到要2萬元一呎,每個人諗法都唔同,結果最後集唔夠業權收購唔成功。」本報記者曾在2021年訪察該大廈,發現石屎剝落情況嚴重,樓宇四周圍更需用鐵架支撐,東座和西座分別於2015年和2016年被屋宇署列為「S26A」(屬欠妥建築物)和「S26」(屬危險建築)。
Kelvin直言,通過降低強拍門檻的修訂條例後,應該有助這類老舊建築加快重建,他亦期望再有財團收購,但直言情況並不樂觀,「市道差咗,個個都想賣,但怕無人接,發展商都唔肯收購,就算真的有人收購,巿道唔同咗,一定不及之前1.4萬元一呎的收購價。」他直言已失去最佳強拍時機。
他表示,大廈未獲收購重建,繼續承受結構風險,雖然已成功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的資助,但未聘用顧問驗樓,所以亦未能招標,擔心若期間塌石屎擊傷人,業主要夾錢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