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最低面積 倡不少於9平方米
政府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將於下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就設定劏房居住環境最低標準提出建議。多個團體近日紛紛提出建議,公屋聯會昨日表示,劏房的「起始租金」問題可適時再研究,避免令劏房市場供應緊張。就劏房最低面積,該會建議不少於9平方米,避免太多不合規的劏房被淘汰。該會並建議政府利用過渡性房屋、簡約公屋及部分閒置隔離設施,安置受規管執法影響的劏房戶,避免基層居民流離失所。\大公報記者 王亞毛
公屋聯會表示,建議將劏房最低面積設定為不少於9平方米,約100平方呎。根據政府2021年的《2021年人口普查─主題性報告:居於分間樓宇單位人士》,全港約有10.82萬個分間樓宇單位,當中有58%劏房戶居於7至13平方米的單位,有9.5%劏房戶居於7平方米以下的單位,共10170個單位;同時2021年的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為11平方米。換言之,若將劏房最低面積訂於9平方米,將有逾萬間劏房需要取締。
由房屋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上周與公屋聯會會面,了解他們對解決劏房問題的建議。公屋聯會副主席、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昨日會見傳媒表示,建議劏房最低居住面積為9平方米,是在劏房面積中位數即約10至11平方米的基礎上,略微降低,避免大量劏房單位不合規,影響劏房戶。
被問到最低面積可否低於9平方米,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若定得太低沒有意思,建議是基於讓業主有可改善空間,希望取得平衡,「我們希望朝改善的方向做,包括建議推出適應期,是想讓更多劏房單位符合標準,不希望對整個市場產生太大震蕩。」
公屋聯會建議推行劏房登記制度,讓業主透過認可專業人士,為單位進行結構安全和衞生等認證,並可設登記制度推行後的3年時間為適應期,讓業主完成單位的修繕工程。
起始租金適時才研究
公屋聯會並建議優先解決劣質劏房,有關「起始租金」問題,可適時才決定研究與否。梁文廣說,管制劣質劏房會直接影響劏房供應,若一併進行租金管制,短時間內給業主太多限制,可能令業主放棄經營劏房,導致供應更緊張,「我們希望一步步來,等劏房市場從租賃程序、權責,到其設施、安全、管理都合適,再讓租金靠供求做好調節。」
「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下月交報告
房屋局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工作組自去年十月成立以來,除了聽取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外,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在過去大半年,已就加強現時針對劏房安全事宜的執法行動、訂立劏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取締劣質劏房的方法等議題,作出多次內部討論並草擬相關方案。工作組委託的顧問公司已走訪全港不同類型劏房收集數據,協助了解現存劏房及相關住戶的最新情況。
工作組正積極就有序解決劏房問題撰寫建議方案,並會按計劃在八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