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一批新規生效 涉消費旅遊出行等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禁止「大數據殺熟」、規範「自動續費」,去老撾旅遊免簽,60個城市試點推行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七月起一批全國性新規即將施行,涉及消費者保護、出境旅遊、機動車出行等方面,很多條款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針對預付式消費、直播帶貨、霸王條款、刷單炒信、大數據殺熟、自動續費、強制搭售等消費痛點,作出了專門規定。例如,針對直播帶貨,該條例要求必須說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明確平台、直播間和主播「人人有責」,明確消費爭議解決機制。對於預付式消費,條例首次賦予消費者合同解除權,經營者要退的不僅是預付款的餘額,還要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違約情況來定。此外,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收費標準。

  老撾對中國遊客實行免簽政策

  老撾新聞文化旅遊部部長簽發了《2024老撾旅遊年關於對特定遊客簽證政策實施細則》29號文件。根據文件內容,中國內地(大陸)及港澳台遊客可以通過旅遊公司組織,獲取普通護照15天免簽的政策。執行時間是從2024年7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

  公安部推出8項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具體為:北京、天津等60個城市試點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實行摩托車登記「一證通辦」;便利群眾網上辦理汽車註銷手續;推行快遞上門服務便利群眾辦事;優化駕駛證重新申領考試科目;優化城市路口非機動車交通組織;推行交管業務網上精準導辦服務。8項新措施實施後,預計將惠及上億群眾,減少辦事成本約30億元。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等四部門制定印發《互聯網政務應用安全管理規定》。規定要求,一個黨政機關最多開設一個門戶網站。互聯網政務應用的名稱優先使用實體機構名稱、規範簡稱,使用其他名稱的,原則上採取區域名加職責名的命名方式,並在顯著位置標明實體機構名稱。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在加強股東權利保護方面,要求強化股東知情權,明確規定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會議紀錄、財務會計報告等文件,並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和憑證。對於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嚴重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的,新公司法規定其他股東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