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1800警涉性侵兒童遭起訴 四成未被判囚
香港文匯報訊 《華盛頓郵報》周三(6月12日)報道,指從2005年至2022年間,全美有1.77萬名州警和地方警員遭到犯罪起訴,罪名涉及毆打襲擊、酒駕、毒品等,而當中大約一成、即至少1,800名警員涉嫌性侵兒童,部分即使被起訴仍不用坐監。
根據法院紀錄,北卡羅來納州羅威爾警員布萊爾處理一名13歲少女離家出走案件時,聲稱能為少女提供學業輔導,幾個月後卻導致少女懷孕。布萊爾已於2017年遭定罪。洛杉磯縣警員金柏爾曾性侵一名婦女,但檢方以證據不足為由並未起訴,金柏爾其後調升特案組,調查案件時性侵一名15歲少女,終於在2019年遭到定罪。
借警員身份逼受害者就範
統計顯示,被控性侵兒童而被捕的警察99%為男性,66%擔任警察至少5年以上,47%身為警察局長等高級職務。遭到定罪的警察當中,將近40%並沒有判處監禁。
《華盛頓郵報》指出,受害兒童近75%是青少年。法庭紀錄顯示,警員經常花數個月時間先與目標接觸,建立友誼,並取得信任。許多警員以坐牢、攻擊等作為威脅,逼迫受害人就範。
對於轄下警員爆發兒童性罪行,某些警察機關則劃清界線,聲稱警員是在非值勤的下班時間作出非法行為。《華盛頓郵報》比對全國各地實際案例發現,警員經常利用非值勤的下班時間與受害者接觸,接觸機會包括擔任學校駐警、童軍活動、毒品防治宣導活動、籌款活動等,接觸地點則包括社區中心、餐廳、溜冰場、冒險遊樂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