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混凝土磚測試造假 公司董事欺詐罪成候判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在2017年被揭混凝土磚壓力測試造假事件,土木工程拓展署外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嘉科)兩名時任董事,涉嫌向土木工程拓展署隱瞞其職員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項目混凝土磚壓力測試中造假,以詐騙逾197萬港元。兩人否認串謀欺詐罪受審,區域法院法官嚴舜儀昨日裁決時表示,首被告梁永強知悉混凝土磚壓力測試造假,亦知道嘉科高層決定隱瞞事件,在有責任向土拓署披露情況下決定知情不報,有意圖欺詐土拓署,裁定梁永強交替的欺詐罪成,押後至6月7日處理求情及判刑,另一名外籍時任董事則罪脫。

  被告梁永強(66歲),報稱工程師,時任嘉科營運總監, 被告Leslie Harry Swann(71歲,報稱工程師,時任嘉科部門總監),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

  控罪指,兩人於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3月31日,串謀欺詐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作為交替控罪的一項欺詐罪指,兩人於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間,故意隱瞞嘉科職員曾使用已經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樣本磚作為測試,意圖詐騙而誘使土木署向嘉科發放逾197萬港元款項。

  知情不報 有意圖欺詐土拓署

  嚴官裁決表示,梁永強承認混凝土磚壓力測試造假一事屬於一個疏忽大意的缺陷,亦屬欺詐行為,不會改變混凝土磚壓力測試材料造假一事的性質,唯一合理推論是梁永強明知任何人均有義務向土拓署披露混凝土磚壓力測試造假一事,但決定作出不誠實的行為,不向土拓署披露事件,實屬欺詐。

  嚴官裁定,控方已充分證明梁永強明知嘉科高層決定隱瞞混凝土磚壓力測試造假一事,即明知他有責任向土拓署披露情況下決定知情不報,有意圖欺詐土拓署,故意向土拓署隱瞞混凝土磚壓力測試造假一事,僅讓土拓署以為只有測試時間曾被修改的問題,令土拓署在被欺騙下向嘉科支付逾197萬港元,遂裁定梁永強欺詐罪成。

  嚴官接納另一被告Swann對混凝土磚壓力測試造假一事毫不知情,認為控方舉證未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遂裁定Swann串謀欺詐罪及欺詐罪兩罪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