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政權法網難逃】特區政府強烈譴責美西方抹黑法庭裁決

◆工聯會譴責歐盟詆毀香港國安法。
◆工聯會譴責歐盟詆毀香港國安法。

  強調執法部門嚴格依法採取行動 批外力公然干預港務

  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就美國、英國、歐盟、澳洲等一些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外國媒體等對香港特區原訟法庭前日(30日)就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作出裁決的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譴責和反對。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法庭經過了118日的公開審訊,經詳細考慮了相關法律原則、控辯雙方的海量證據和陳詞後,在昨日頒布的裁決理由中清楚表明本案發生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目的是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香港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此等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與所謂爭取民主和人權,完全扯不上任何關係。本案共47人被起訴,除兩人被裁定證據不足以令法庭肯定有參與該串謀罪行外,其餘45人全部被定罪,顯示犯罪計劃的規模和嚴重性。律政司已就這兩名被告人的裁決向法庭表明上訴意向。」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國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外部勢力罔顧事實,對香港特區法庭的裁決發表以政治凌駕法治、顛倒黑白的謬論,公然干涉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妄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注定徒勞無功。

  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倡議某些人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的違法行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這完全違反了法治精神。

  妄評刑事審訊 無視法治精神

  「香港國安法訂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明確指出就『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控罪,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有關串謀協議,被告人有意圖落實控罪所述的非法手段,以及被告人作出有關行為時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發言人強調,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一些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外國媒體等對正在香港特區法院進行的刑事審訊妄加評論,不但極其不恰當,亦無視法治精神。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堅定維護香港市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自香港回歸祖國以來,人權一直受到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憲制保障。香港國安法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和自由。然而,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清楚訂明,在有必要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等情況下,可以依法限制部分權利和自由。

  特區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

  發言人批評,部分外國政客提出所謂「制裁」,全屬卑劣政治操作,妄圖恫嚇法官、司法人員,以及律政司檢控人員,明目張膽地對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作出干涉,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香港特區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發言人重申:「法庭在長達318頁的判詞中,清楚列出其定罪的理據和考慮,亦確定了本案發生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行。特區政府強烈要求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外國媒體等,立即停止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以及停止對有關案件的裁決作出任何不實的報道及惡意的抹黑。」

  特區政府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香港特區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維持普通法制度、堅持法治原則、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