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乘客賠償金額大不同

  圖:新航SQ321航班乘客,22日抵達新加坡樟宜機場後與親友擁抱。\法新社
  圖:新航SQ321航班乘客,22日抵達新加坡樟宜機場後與親友擁抱。\法新社

  【大公報訊】綜合BBC、路透社報道:湍流會造成經濟損失。研究人員說,僅在美國,航空業每年就因湍流的影響(包括飛機磨損)損失1.5億美元(11.7億港元)到5億美元(39億港元)。湍流還會造成環境成本上升,因為飛行員會因為躲避湍流而消耗燃料。

  《蒙特利爾公約》規定了國際航班發生事故後乘客傷亡的航空權利和賠償,這些規則取決於目的地、機票購買地點和乘客居住地。根據該公約,因航空公司原因而受傷的乘客,最高可獲得17萬美元的賠償。

  新航本次意外中受傷人數共104人,涉事航班從倫敦起飛,飛往新加坡,乘客來自世界各地,目的地也不同。《蒙特利爾公約》規定了確定索賠地點的各種規則。有航空業律師表示,與新航乘客遭遇類似傷害受害者,其索賠金額「很容易達到七位數,有時甚至是八位數」。

  根據公約,持有倫敦始發往返機票的英國乘客可以向英國法院提出索賠,有乘客若轉機前往印尼,他們必須在印尼提出索賠。因此,對於同樣的傷害,索賠金額可能相差很大。例如,美國陪審團曾裁定乘客因湍流造成的精神創傷可獲100多萬美元賠償,而其他國家的法院對於類似精神的賠償卻少得多。

  另外,賠償金額只有在事故調查完成後才能確定。 專家表示,這可能需要數年時間,到了法庭上,必然會對包括飛行計劃、天氣信息情況,以及乘客和機組人員行為等方面仔細審查,還可能會考慮乘客當時是否扣好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