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推便利措施 吸引海外ETF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翠媚)為提升香港在吸引海外交易所買賣基金(ETF)方面的競爭力,鞏固香港作為資產管理樞紐的地位,香港證監會昨發表經修訂的通函,容許採用聯接基金結構的證監會認可聯接ETF,在符合某些條件的情況下,根據簡化規定投資於來自不同市場的海外上市主ETF,當中包括主動型ETF。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蔡鳳儀表示,進一步簡化適用於聯接ETF的規定將為ETF發行人節省成本和提供靈活性,並拓闊投資者的投資選項,同時確保維持適當的投資者保障水平。

  簡化規定延伸至主動型ETF

  根據由即日起生效的簡化規定,主ETF:將涵蓋被動型及主動型ETF,而無需證監會許可;將不限於特定的基金類別,前提是它們具有相當規模的管理資產及良好的往績紀錄;及必須設有適當的保障措施和方案的計劃,確保其提供的投資者保障與證監會認可的ETF有高度的可比性。證監會表示將與業界保持溝通,商討能促進市場發展及有利香港整體市場的措施。

  主動型ETF在港市場份額急升

  全球ETF市場的管理資產持續增加,於今年第一季結束時達到12.7萬億美元,當中主動型ETF於過去五年錄得的增長,遠超整體ETF市場。主動型ETF亦在亞太區迅速發展,於該區的管理資產在去年增加了82%,而其於香港的市場份額亦由2019年底的1%急升至2023年底的13%。證監會引述,在此市場趨勢下,有產品發行人近期表示,它們非常有興趣將發展成熟的主動型ETF以聯接基金結構的方式由海外引進香港,並有望受惠於香港ETF市場成交額的強勁增長。

  證監會指,考慮到主動型ETF對投資者的潛在裨益,及為了促進香港ETF市場的發展,認為將現有適用於主ETF的簡化規定延伸至主動型ETF是恰當的。證監會亦將擴大簡化規定所適用的基金類別,前提是這些基金設有適當的保障措施,並能為香港市場創造顯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