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獵食之道

  黃冠麟 學研社成員、文化工作者

  近期全城熱議的何伯事件,產生出與內地忘年婚姻議論。我在疫情下目擊了一宗師承華羅庚的數學家早年定居香港,辛苦五十年後,忽然與一名長居內地的婦人成婚。數學家年前離世,遺體仍有待安置,而遺產卻有人動了心,其在北京與香港的親人,陸續收到法院文件指有人申索業權。幸而,一班長期與數學家有聯絡的熱心人,力證該名結婚十年的「妻子」並無聯絡及履行照顧責任。法院接受了這份有心人的證明。

  對詐騙袖手旁觀,與助長詐騙並無兩樣。行騙者對於倫理道德與普世價值置若罔聞。一紙文書,換一份耕耘幾生都不能達到的收入,不勞而獲的感覺真好,良心早已餵狗。對付這種人,以君子手段,能否敲醒他們沉睡的心靈?在我看來,恐怕不能。

  想想看,上世紀五十年代起為了藏富於民,興建公屋讓人過上體面生活,讓市民有了勤奮向上的動力,讓人換居屋上私樓。然而,現時社會上有不少熱衷於搵政府笨、以佔有公屋為榮的有毒想法,香港永居市民享有極好教育與醫療資源,還有一條龍綜援教學,綜合成為鼓勵假結婚及所謂「跨境真愛」的巨大誘因。藏富於老人,煲湯搵老襯。我們社會是否應該坐視這種因「愛」而產生資產轉移嗎?

  使孤獨殘疾者皆有所養,從政策上與服務上,政府與慈善團體承擔了很大部分的功能。但在社會關係網上,人與人之間的信賴感,為長者排解孤獨,親友睦鄰,這種在日益進步的社會中卻是愈來愈倒退。法團、業委會、以前的互助委員會乃至今日的關愛隊,理應填補這個社群網絡的功能。如果法團業委會停留在集中開會與管治,關愛隊純粹為官方宣介,任由社會上無情無義問題擴散。某程度上,我們也就成了騙徒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