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非法電動車 警方兩日拘34人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上周9日及10日展開代號「朝陽」打擊非法電動車行動,拘捕34人,檢獲29輛電動單車及5部滑板車,全部被扣在汽車扣留中心檢查。警方強調,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需要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登記及領牌,無牌使用即屬違法。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魏少昌昨日表示,行動在屯門、元朗、天水圍、上水、粉嶺、大埔及落馬洲執行,拘捕21男13女(19歲至69歲),現已獲准保釋候查,於6月中再報到。警方在行動中亦派發400多份宣傳單張,教育市民切勿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