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發布會計師事務所數據安全新規
香港文匯報訊 國家財政部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昨日發布《會計師事務所數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範會計師事務所數據處理活動。《暫行辦法》主要適用於境內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展的審計業務相關數據處理活動,包括為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的國有金融機構或中央企業等提供審計服務;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或者超過100萬用戶的網絡平台運營者提供審計服務;為境內企業境外上市提供審計服務。會計師事務所未從事前述三類業務,但審計業務涉及重要數據或者核心數據,也應根據暫行辦法進行數據處理活動。此外,《暫行辦法》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建立數據備份制度,確保在審計相關應用系統因外部技術原因被停止使用、被限制使用等情況下,仍能訪問、調取、使用相關審計工作底稿。加密設備應當設置在境內並由境內團隊負責運行維護,密鑰應當存儲在境內。
審計底稿須存放境內
《暫行辦法》並規範底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工作底稿應按相關規定存放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在業務約定書或類似合同中包含會計師事務所向境外監管機構提供境內項目資料數據等類似條款。境外監管機構因監管需要確需調取境內審計工作底稿的,應通過相應的跨境監管合作機制依法依規獲取,相應審計工作底稿出境應當辦理審批手續。
該《暫行辦法》將自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