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上訴法院裁定法案違憲
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佛羅里達州禁止中國公民購置地產的法案,全名「SB264外國利益法」,該法案於去年5月通過,涵蓋中國等6個國家的公民。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報道,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今年2月已經裁定該法案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護條款」,但該裁決並未禁止法案實施,僅有一份初步禁制令保護受法案影響的部分原告。
報道指出,法案去年5月通過後,兩名在佛州正在購置房產的中國公民起訴州政府,強調法案生效會令他們被迫取消已簽署的置業合約。去年8月,由前總統特朗普任命的佛州地方法院法官溫莎認為,原告未有證明佛州立法機構「故意歧視華人」,裁定他們敗訴。原告繼續上訴至聯邦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由總統拜登任命的法官阿布杜推翻地方法院裁決,同意批出臨時禁制令,保證兩名原告可繼續置業交易。
阿布杜在裁決中指出,佛州該法案公然違反「平等保護條款」,「該修正案要求對美國公民和非公民一視同仁,二者都有權受到所在州法律的平等保護。」阿布杜還強調,透過佛州官員有關該法案發表的反華言論,可以確定法案是「針對非美國公民的中國居民的全面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