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優化限購措施
分區優化住房限購政策
•非深圳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限購1套住房。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購買住房,需提供購房之日前1年在深圳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有2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深圳戶籍居民家庭,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再購買1套住房
調整企事業單位購買商品住房政策
•同時滿足設立年限滿1年、在深圳累計繳納稅款金額達100萬元人民幣、員工人數10名及以上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購買商品住房,用於解決員工住房等需求
大公報記者毛麗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