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推「1+1」組合招寄養家長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弦)為吸引更多人登記成為寄養家庭,以及提供更多靈活性,社署於今年正式推行「1+1」組合形式招募寄養家長,鼓勵有志服務有需要兒童的市民聯同親友一同申請成為寄養家長,為同一名寄養兒童提供照顧,在一方因事暫未能安排照顧時,由另一方迅速接替,發揮互相支援的作用,讓寄養兒童無需被安排到不熟悉的環境居住。社署表示,消息公布後接獲不少人致電查詢詳情,現正進行審核工作,未來會密切留意實施情況。
社署中央寄養服務課主任盧婉華日前介紹指出,社署旗下共有11間非政府機構提供寄養服務,為18歲以下、因家庭問題或危機未能得到父母適當照顧的兒童提供家庭式住宿照顧服務,讓他們繼續享受安全穩定的家庭生活,直至他們能與家人團聚、入住領養家庭或可獨立生活。除健全兒童外,服務對象亦包括健康欠佳、患有輕度智障,以及有行為或情緒問題的兒童。
申請人要有照顧兒童經驗能力
盧婉華指出,不論年齡、性別、婚姻狀況、有否全職工作或者子女,只要申請人身體健康、情緒及經濟情況穩定、家庭生活愉快安定,願意為寄養兒童提供安全的照顧環境、願意付出時間和愛心,以及可以為寄養兒童提供獨立睡床及活動空間,且有照顧兒童的經驗及能力,便可申請成為寄養家長。
截至3月底,全港共有978個已登記的寄養家庭(包括152個緊急寄養家庭),共有1,230個寄養服務名額,共有876名兒童正在接受服務,另約有290名兒童正在輪候寄養家庭。為了讓更多有需要兒童得到適當家庭照顧,社署已於上月提高各項寄養服務津貼,並於2023至2024年度分階段增加了100個寄養服務名額。
親友輪流照顧 互支援更靈活
為鼓勵更多有志人士加入提供寄養服務,社署今年開始正式推出「1+1」組合形式,鼓勵申請人聯同親友一同申請成為寄養家長,照顧同一名寄養兒童。盧婉華指出,該方法更具靈活性和彈性,讓家長有親友支援,當寄養家長休假時,可將兒童交由自己的親友做「替假」家長照顧,兒童便不需重新適應一個新家庭,「發現許多家長參與未必能全程投入,有人則想做替假家長,於是考慮推出這種方法。」
政府由上月起大幅提高寄養家庭獎勵金,並為照顧有特殊學習或照顧需要兒童的寄養家庭提供額外支援,包括及早安排評估及合適的專業康復治療和訓練。盧婉華表示,一系列新措施有刺激作用,致電查詢及提交申請的數字均有增長。有興趣成為寄養家長的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573 2282與社署中央寄養服務課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