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污水廠事故頻生 渠務署無故放生

◆元朗新圍污水處理廠持續出現滲漏及積水問題。 網上圖片
◆元朗新圍污水處理廠持續出現滲漏及積水問題。 網上圖片

  審計署敦促確保顧問早日完成調查 確定禍因

  根據昨日出爐的香港特區政府審計署最新一份審計報告,審計署近日審查元朗新圍污水處理廠改善工程及營運,發現處理廠在測試及試行運作階段,曾在三天內兩度有水流入有工人身處的管道,須立即關上排水閥及疏散。污泥脫水大樓的離心機區亦曾兩次洩漏硫化氫,超出有害氣體水平,甚至達危險水平,惟沒有觸動警報提醒工人離開。兩宗事故幸無人傷亡,相關工程顧問批評,該等事故一再發生,完全不能接受。截至今年3月中,承辦商已糾正所有問題,渠務署要求顧問進行調查,確定經改善的新圍污水處理廠不同建築物持續出現滲漏和積水問題的原因,審計署認為渠務署需確保調查工作早日完成。◆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

  渠務署在2016年5月以31.423億元向承辦商A批出該處理廠的改善工程和營運合約,當中21.495億元用以支付設計和建造部分的費用。截至2021年3月的工程設計和建造階段,承建商的建築工地在 2017年9月至 2020年10月期間發生過5宗非致命而須予呈報的意外 (即有人受傷並喪失工作能力超過 3天的意外),涉事工人最長需請607天病假,部分意外報告更延遲提交逾100天。

  三天兩次突排水 工人急撤

  除上述5宗意外,審計署留意到,承建商的建築工地在測試及試行運作階段曾發生多宗安全事故,其中於2020年8月15日的工程測試及試行運作階段,突然有水流進一條紫外光消毒管道,當時有工人身處在內,工人設法從管道撤離。3天後(同月18日)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當時亦有工人在紫外光消毒管道內,水流在排水閥關上後即時停止,無人受傷。工程顧問表示,該等事故一再發生,完全不能接受,且後果可以非常嚴重,並發出警告信。

  同月兩次漏毒氣 警報不響

  惟同月,污水處理廠大樓卻兩度出現硫化氫洩漏事故,超出有害氣體水平。第一次是顧問的視察團隊報稱,在大樓內聞到濃烈的臭味,但沒有觸動警報提醒處於離心機區的工人。幾天後,顧問的視察團隊再報稱在大樓內聞到非常濃烈的臭味,同樣沒有觸動警報。

  承辦商解釋,由於氣體偵測警報系統當時仍在測試中,故未發出警報,顧問就硫化氫洩漏事故向承辦商發出警告信。

  審計署建議,在推行須與現有排水系統配合的工程項目時,渠務署需要採取措施,盡量全面地確定現有排水系統狀況,以期避免在工程展開後改動設計。同時亦應提升建築工地安全,以期保障工地上所有操作和人員的安全。渠務署署長同意有關建議。

  審計署並發現,該處理廠內收集的排放水樣本曾受污染,與承辦商委聘的獨立認可化驗所曾採取不當操作有關。相關顧問和承辦商表示,2021年3月至 2023年10月期間,排放水樣本中,曾4次發現「5天生化需氧量」濃度異常偏高,原因是取樣瓶、自動取樣機部件和取樣工具受污染。

  其中,去年4月,化驗所的現場取樣技術員以不當的清潔方法處理用以收集混合樣本的混合桶,導致排放水樣本受到污染。渠務署表示,已採取跟進行動防止事件再次發生。審計署認為,渠務署需要持續檢討經改善的新圍污水處理廠收集和處理排放水樣本的新措施成效。

  截至今年1月,審計署發現承辦商共出現16宗表現欠佳事件,而未被渠務署發出表現欠佳通知書。渠務署2月採取行動,就該16宗事件,向承辦商發出表現欠佳通知書,相關呈報月份被額外扣分,向承辦商支付的營運費用可能被扣減約9.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