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惠台涉農政策
台資農企享同等待遇
•2018年2月大陸方面發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條措施」),推出台資農業企業可與大陸農業企業同等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等農業支援政策和優惠措施;支持金融機構為台農提供信貸服務。
可申請農業建設項目
•2019年11月大陸方面公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6條措施」),明確台灣同胞可以申請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也可以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項目。
協助台企應對疫情
•2020年5月大陸方面印發《關於應對疫情統籌做好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和推進台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11條措施」),進一步幫助廣大台商台企應對疫情和復工復產,為台商台企提供更多發展機遇、同等待遇。
向台企提供融資便利
•2021年3月出台《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農林22條措施),支持台胞台企發展鄉村特色農業、林草生態產業,參與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參與智慧農業、綠色投入品等方面的研發創新、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針對台胞台企在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涉及的農地林地使用、融資便利和資金支持、投資經營、研發創新、開拓內銷市場等進行全方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