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律界:促進灣區律師合作 「一加一大於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晉)特區政府律政司《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明確要積極推進整個大灣區的法律機制對接,並協助國家培養涉外法律人才等。多位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大灣區發展對涉外法律人才有大量需求,認為該份行動綱領明確了有關工作方針,有助促進整個大灣區的律師互相發展成為合作夥伴,做到「一加一大於二」,既對整個大灣區法律界發展有利,亦有助年輕律師發展事業。

  律政司粵港澳大灣區律師顧問小組成員、大灣區律師陳永良表示,自己是香港執業律師,早於2001年已到上海為一所超大型跨國企業從事有關法律工作,而其在香港的律師行在廣州市南沙區開設了一間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平均每月到大灣區不同城市3次至4次,對大灣區法律建設深有體會。

  他坦言,過去香港律師與內地律師的合作只能「各有各做」,能共同參與的業務範圍有限,但近3、4年來已經大不同,合作夥伴中多了很多內地律師、澳門律師,大家的眼光都更闊、更遠。

  陳永良表示,國家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及「一帶一路」倡議等,對涉外法律人才有大量需求,身為香港律師,特別是經驗豐富的律師,認同《行動綱領》明確要幫國家培養涉外法律人才的措施。「在未來的日子裏面,我會很積極參與!」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顧問小組成員、大灣區律師吳樂茗表示,自己在香港土生土長,早於2001年便成為香港高等法院律師,多年來亦曾在超大型的中資跨國企業從事涉外法務工作,直至2022年成為首屆大灣區律師,並在深圳福田執業,至今已超過了18個月,如今每星期最少要往返內地2次到3次,感受到深港交通的便利,從香港九龍站乘高鐵到深圳福田站僅需15分鐘,「門口對門口」約花45分鐘。「兩地連通,現在真的是『講得出,做得到』。」

  助兩地律師更好溝通

  他表示,自己成為大灣區律師後,比過去更好與其他內地律師合作,處事時能做到「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而自己特別期待《行動綱領》提出有關幫助國家培養涉外法律人才的措施,相信可助內地律師與具大灣區內地執業資格的香港律師溝通得更好。

  年輕律師報考灣區執業試趨增

  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成員、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研究部主任李銘銳表示,自己從平日的工作了解到大灣區內地九市自身的法律制度、立法權、商務優惠、稅務政策各有不同,十分需要平台統整好有關資訊,而《行動綱領》提出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資訊平台等措施非常必要,定能幫助整個大灣區的法律界。

  李銘銳的其中一項工作是派發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大綱等工作。他說,今年領取考試大綱及報名考生的人數比去年大增,而據他非正式統計,約有三成報考律師都是5年資歷以下的年輕律師,反映年輕律師都明白有關的專業資格對自己發展事業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