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政出多門 杜絕外傭黑工
有政黨同關注團體昨日舉行記者會,指本港外傭失蹤個案持續上升,有外傭借貸後失蹤,甚至有集團協助外傭轉職做黑工,嚴重困擾僱主、衝擊勞動市場和危害社會治安。執法部門要嚴厲打擊組織外傭做黑工的違法行為,同時政府要改變現時外傭監管政出多門的問題,加強對外傭中介的監管,及時更新外傭政策的法例,才能保障廣大僱主和社會整體利益。
外傭是本港社會運轉的一個組成部分。香港不少家庭選擇聘請外傭幫手家務和照顧老幼,本港目前有逾30萬名外傭。但近年外傭市場出現愈來愈多問題,疫情期間,因為檢疫政策令外傭市場出現供不應求,就出現有外傭故意「跳工」要求高工資的行為。疫後復常後外傭市場雖然趨向平衡,但關注組指近來外傭向借貸公司借款後失蹤的個案頻生,有人借逾十萬元後失蹤,令僱主不斷受到財務公司滋擾;更有集團專門協助一些外傭辭職後轉做薪酬更高的黑工。
首先,外傭來港工作有嚴格的限制,不能從事家傭以外的工作,合約期滿後若未能及時找到新的僱主則必須返回原居地。根據本港法例,任何人違反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至於組織外傭做黑工,除了涉及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外,更可能被控販運人口等更重的罪名。而僱主僱傭黑工同樣犯法,最高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因此對於外傭做黑工的現象,警方必須雷厲風行加大執法力度,對外傭、僱主和背後組織的人士都要嚴懲不貸。
其次,對於外傭監管,一直存在政出多門的問題,外傭入境由入境處負責、勞資糾紛由勞工處負責、人口失蹤則由警方調查。這不僅導致監管效率的低下,也使得監管部門間的銜接與協調變得困難。當出現問題外傭時,各部門之間的責任劃分不明確,容易出現互相推諉的情況,影響執法和打擊違法行為的效率。有個案指「失蹤」的外傭留港打黑工長達18年之久。對此,政府部門必需循多種途徑加強監管。
一方面是在源頭控制外傭借貸的問題,現時坊間有不少專門針對外傭的財務公司,讓外傭可輕易獲得月薪20倍的貸款額,外傭欠債是她們鋌而走險打黑工的主要原因,政府應考慮對外傭借貸定下嚴格的限額,確保外傭不會因過度借貸而出現財政困難。另一方面是勞工處需加強對外傭中介的監管,中介將外傭介紹來港工作,有責任確保該外傭遵紀守法,勞工處應該要求中介加強培訓教育,定期跟進外傭生活狀況,並對外傭失蹤等問題負上一定連帶責任。有政黨一直建議政府設立外傭事宜監管局,統籌與外傭有關的各項工作,政府部門對此應積極考慮,加快對外傭政策的修訂與完善,以適應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化大都市的發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