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鐘交枱」很討厭
洛君
到酒樓飲茶,一進門常會聽到帶位員「聲明」:「一個半鐘要交枱」,有次甚至「一個鐘要交枱」。
幾個朋友約飲茶,即使個個準時到齊,坐下來立即叫點心,有些點心需時蒸透,但這又算到顧客的頭上。等到點心來了,大家迫不得已囫圇吞棗,茶未喝上幾口,嘴巴也顧不上說話,根本談不上「嘆茶」,轉眼就要交枱了。這時你若還不走,侍應就會前來問:「還想叫什麼東西?」若答以「不叫了」,對方就會說:「咁同你埋咗張單先。」暗示「你識做啦,趕快走吧。」這一切都是為了「翻枱」多做生意,如此只認錢不認人的態度,過分了。其實,即使幾個人飲茶,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便離座,聊到天黑不願走的人會有,但不會多,酒樓用不着「下逐客令」。
今個復活節及清明節假期大批港人北上遊玩,不留港消費,很多人說因為人家便宜。筆者認為香港租貴,成本自然轉嫁給顧客,但其實各有各做、各有優勢,香港可以多做中高檔生意,但必須先糾正服務態度。筆者曾到深圳食肆,吃完未走,服務員還過來添開水,任你坐個夠。
租貴、人手少、地方有限等,並不是「服務差可以體諒的理由」,這是店主自己要解決的問題,作為顧客只想開心吃喝,首要獲得尊重,「歡迎光臨、想吃什麼、多謝、請下次再來」等話聽不到之餘,還要被限時走人,內心不好受。
香港是美食天堂,這是筆者從小就感受到的一種自豪感,但現在漸被「服務差」扣分,連飲食業一位代表也承認他們需要改善服務態度。「夠鐘交枱」實在令人不爽,下次我寧願回家自己煮飯也不受這種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