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童出賣裸照換網遊武器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警方在去年全年共錄得63宗兒童色情物品案件,其中44宗(69.8%)案件的施虐者及受害兒童均透過社交平台、交友程式或者網上遊戲等認識,其中超過九成案件受害者是女童,近七成受害者的年齡由12歲至16歲。警方發現,罪犯滲透網上遊戲誘騙女童傳送不雅照片或影片。一名13歲女童為換取遊戲武器及道具,在網上遊戲平台向網友出賣自己裸照。一名15歲女童為賺取金錢,在交友平台向網友出賣自己裸照。

  刑事支援科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郭詩慧昨日表示,在去年全年共63宗案件中,有28宗(44.4%)是利用或促致兒童以製作色情物品,其中26宗案件犯案者透過網上認識受害兒童。

  其中,製作、管有同發布兒童影像案件有14宗,佔接近三成,有犯案者透過網上或社交活動與兒童認識之後,不單誘使受害兒童分享裸照,更會以不同藉口約兒童見面並性侵犯,部分罪犯在過程中拍下影像,以威脅兒童建立更長久的性關係,對受害人造成深遠傷害。

  一名12歲女童透過網上社交平台認識男網友之後發展成為情侶,其後男網友相約兒童見面並進行性活動,其間偷拍女童裸照,再不斷威脅女童及提出更多性要求,最後女童因情緒問題而揭發案件,該名男網友其後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