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採購「搬龍門」助友中標 醫管局高層被起訴
香港文匯報訊 醫管局港島東聯網基層及社區醫療服務總監康佩玲涉嫌於採購時「搬龍門」,更改項目規格及洩露機密資料令友人獲優勢中標,獲判價值逾13萬元的病人教育動畫製作項目。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二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二人獲廉署保釋,本月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被告康佩玲(59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違反普通法,及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另一名被告陳立怡(48歲),多媒體自由工作者,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違反普通法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9條。
康佩玲案發時是第十五屆醫管局港島東聯網醫社合作研討會籌備委員會其中一名顧問。2021年5月,康佩玲建議利用研討會的剩餘資金約13萬元,為其網頁製作5段動畫,內容有關病人參與及教育。有關的採購程序於2021年底展開,而陳立怡是為6個投標者之一。
醫管局規定,所有僱員在履行職務及進行採購時,均須申報潛在利益衝突,包括與供應商或承辦商的私人關係。醫管局僱員藉公職身份獲取的機密資料,不得用以謀取私利。康佩玲涉嫌於2021年5月至12月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在該動畫製作項目的採購程序中更改項目規格使陳立怡受惠,以及向陳立怡洩露康佩玲藉公職獲得的資料,以便利陳立怡獲判授該項目。陳立怡則涉嫌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康佩玲作出該等不當行為。
康佩玲又涉嫌於2021年11月及12月,使用兩份利益衝突申報表以誤導醫管局。她涉嫌聲稱自己在處理該動畫製作項目的採購時,沒有任何利益衝突須披露。廉署調查發現,康佩玲約於2018年認識陳立怡及經常保持聯繫,而康佩玲更改相關項目規格後,陳立怡成為唯一符合各項技術要求的投標者。醫管局其後將該項目判授予陳立怡,並向她支付費用13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