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追蹤/最高檢:未成年人實施重罪依法追刑責
近日,河北邯鄲13歲初中生遭3名同學虐殺埋屍事件持續引發熱議。當地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為掩埋屍體曾兩次挖坑,是有預謀作案。記者22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檢察長應勇近日表示,未成年人實施重罪,符合條件要依法追究刑責。同時,將健全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機制。多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故意殺人、故意傷害且情節惡劣的將入刑,這起案件或將成為內地首例低齡未成年人被追究刑責的惡性犯罪案件。有家長及老師向大公報表示,此案令人震驚,要重新審視自己的教育方式,並重點關注孩子的情緒問題。/大公報記者 趙一存
本月10日,邯鄲肥鄉區北高鎮張莊村3名初中生涉嫌將同學王某某殘忍殺害並挖坑藏屍於蔬菜大棚。案件發生後,警方於11日將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受害者王某某的父親在社交平台發文稱,孩子長期遭受3名嫌疑人霸凌,找到王某某屍體時,發現孩子的臉被鐵鍬鏟得面目全非。自己和律師全程見證當地公安機關對兒子進行屍檢,導致王某某死亡的傷口比想像的還要殘忍。18日,當地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為掩埋屍體曾兩次挖坑,是有預謀作案。
近年來,內地未成年人犯罪總體呈上升趨勢。最高檢日前發布數據顯示,2020年至2023年,檢察機關共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3萬人,年均上升5.4%。中國在2021年3月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將刑事責任年齡的起點由14周歲下調至12周歲,並附加了「經過最高檢核准追訴」這一程序性限定條件。但據了解,此法律條文出台至今尚未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追究刑責。
律師: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20日至21日,最高檢檢察長應勇率隊調研談到未成年人犯罪時表示,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故意殺人、致人死亡等嚴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訴條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積極協調推動專門學校建設,健全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機制,攜手各方堅決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發勢頭。
北京君樹律師事務所主任謝通祥向大公報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只對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並且只限於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案件才能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法院來審判定罪量刑。且本案3名犯罪嫌疑人即便構成重罪且情節極其惡劣,最高刑罰也是被判無期徒刑,不可能被判死刑。北京合弘威宇律師事務所律師魏景峰表示,本案3個初中生應屬故意殺人,且手段特別殘忍,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最高檢最終會同意追究刑事責任。」這也意味着這起案件或將成為中國首例低齡未成年人被追究刑責的惡性犯罪案件。
家長:應避免校園霸凌
「這個案件太震撼、太讓人心痛。」陳女士孩子在北京一所小學讀三年級,她的兒子學習中等偏上,但性格內向,「學校管理嚴格,應該不會有校園霸凌,但還是擔心。」來自海南某高校的王老師同時也是兩個8歲孩子的媽媽。她坦言,平時教育孩子很嚴厲,自己要重新審視教育方式,避免加劇孩子的心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