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質立法 鞏固法治 利好營商
盧金榮 全國政協委員 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在行政立法相互協作、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立法會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更堅實的法律屏障,有助鞏固和提升香港整體營商環境,穩定市場信心,是香港經濟社會發展的一件大事,各界同感慶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通過條例後到立法會發言,以「神聖任務」形容立法,指香港國安條例讓香港無後顧之憂,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共同創造一個更繁盛、更美好的家園。
一個社會的安全和穩定,關乎自身發展利益和經濟投資活躍。貫穿今次條例全文的宗旨,就是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這是條例對鞏固香港營商環境的重要意義。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能保障各種經濟活動正常進行、資金順利進出。香港只有在安全中求發展,才能更好發揮國際金融中心優勢。香港國安條例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亦保障特區居民和在特區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護,保持特區的繁榮和穩定,是一部條文嚴謹、務實可行的重要法律,嚴格遵循法治原則,吸收香港社會熟悉的現行法律規定,充分借鑒其他國家特別是普通法國家立法經驗,符合香港實際和國際通例,充分保護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以及尊重保障人權。
今次條例從鞏固法治化、國際化、市場化三方面,看到由維護國家安全達至促進營商環境的目的:一是堅持香港的法治精神,體現了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二是充分考慮到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運作,照顧到國際聯繫的需要,無阻暢通便捷;三是條例確保香港市場自由流動,金融投資、供需買賣、商業諮詢等活動仍能正常開展,市場仍能接收不同資訊。
必須指出的是,香港國安條例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涵蓋叛國、煽動叛亂等,不影響正常商業交易和國際交往。香港是國際化城市,與其他國家、地區以及相關國際組織有密切的來往和聯繫,這些正常的交流受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的保護。條例明確國家安全的底線和紅線,控罪都涉及到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與絕大部分正常經濟投資和對外交流活動顯然無關,做到切實維護國家安全,也不妨礙正常營商。
香港國安條例的落實,使法治得到進一步保障,香港營商環境更為穩定,來自世界各地的企業和投資者更有信心在香港投資、營商、生活。特區政府繼去年10月成功引進約30間重點企業落戶香港後,昨日再有25間重點企業簽署夥伴合約,連同第一批重點企業,將在香港合共投資超過400億元。這些重點企業的投入,為香港在國安保障下的營商環境投下信心一票,充分展現香港是幹事創業、成就夢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