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國安風險 保穩定利發展

  陳克勤 立法會議員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香港國安條例)獲全體立法會議員一致支持通過。時隔27年,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終於得以履行,這無疑是香港特區的里程碑時刻。回望今次的立法工作,香港國安條例獲得香港社會廣泛共識。特區政府與立法會團結一致,目標明確,高效率、高質量完成了這一光榮的歷史任務。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香港國安條例幫助香港築牢國安防線,也為香港未來的發展奠定更加穩固的根基。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立法後會見傳媒時強調,香港國安條例是一部防禦性的法律,是防禦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法律,「這部法律是讓香港有更堅固的門、更有效的門鎖,防範有人闖入我們家園,侵害掠奪,如果他們不闖入我們的家,我們不會理會他們,但如果他們選擇這樣做,我們必須要有有效法律保護自己,懲治他們。」

  為維護國家安全進行本地立法,有助本港成為更適合投資和安居樂業的熱土。加強立法維護國安,是世界通行做法。香港國安條例經過特區政府縝密構思,立法會議員又提出多項建設性意見,考量全面、條理清晰、細節到位。立法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體現出高質量及高水平。

  第一、準確彰顯維護國家安全的一致性。香港國安條例與香港國安法相輔相成,彼此兼容和互補,形成了整體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清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系統架構與決策機制。香港國安條例充分體現針對危害國安罪行的精準性。

  第二、香港國安條例考慮了維護香港市民在基本法下享受的人權和自由。香港國安條例各項條文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罪行條文亦符合普通法慣例,由控方舉證證明涉案人的犯罪意圖。社會關注的與外國組織的常規往來,亦絕不會因法例實施而受到影響,不會對普通市民與商人生活和投資產生影響。與此同時,法案充分考慮各項情景,修訂條文,增加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的阻嚇性。

  第三、香港國安條例充分具備處理未來國安風險的前瞻性。回望過去的近27年來,香港社會就維護國家安全進行立法一直不斷討論甚至爭論。在反中亂港分子的煽動下,立法工作一度受挫。經歷過2014年違法「佔中」,以及2019年修例風波的慘痛教訓,香港社會已體會到國安「不設防」所帶來的嚴重危害,認識到有穩定才有發展。完善法律保障體系以維護國家安全,大家已形成共識。

  香港社會已形成廣泛共識和堅實民意基礎,認同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及立法緊迫性。包括外國商會、海外投資者在內的社會各界都相信,香港國安條例能為本港創造更佳投資環境,這為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從速高效完成立法提供了最有力支撐。能夠為特區履行憲制責任、完成歷史任務略盡綿力,筆者深感光榮。完善維護國安機制後,香港社會必定更加團結,用好「一國兩制」所賦予的獨特優勢,上下一心拚經濟、謀發展,開創更輝煌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