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高水平法例 完善了法治制度
【大公報訊】記者黃釔淼報道:香港法律界支持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多位法律界人士及多個法律界團體表示,這是一套高水平的法例,完善了香港的法治制度,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自由之間取得平衡,將有利於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有利於香港更有效參與貢獻和分享國家發展及建設的紅利。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譚惠珠表示,《條例》的通過完善了香港的法治制度,使防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法可依,條例的內容既針對遏止以往在香港發生過的罪行和基本法第23條範圍之內的犯罪行為,更涵蓋了各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中常有的案例和前瞻性的立法。政府又從善如流,接納了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公會、律師會,以及部分公眾人士提出的意見,完善了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自由的平衡。這是一套高水平的法例。
香港律師同行:按普通法慣用語編寫
譚惠珠說,香港完成了憲制責任,並為長治久安築了牢固支撐,我們進入了由治及興的新階段,我們凝聚力量,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官員和議員們以同樣的承擔和魄力推動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走出新的聯通世界之路。香港人將積極回應及支持有利香港繁榮穩定的政策和法律,讓香港「一國兩制」的優勢,在國家的堅定支持下,寫出新階段、新發展的成功故事。
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律師會「一帶一路」委員會副主席陳曉峰指出,《條例》可令香港更有底氣能力去抵禦圖謀不軌的境外勢力,阻止一些叛國賊推動「顏色革命」,圖謀阻止這個城市及國家的國家安全及發展。立法是民心所向,數據顯示有98.6%的意見書都支持是次立法工作。香港趕快立法,就可以百分百心力拚經濟,更有效抵禦外國勢力。
香港律師同行認為,《條例》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條例》按普通法慣常用語編寫,借鑒了其他普通法地區的經驗,按香港實際情況落實。香港律師同行十分高興今天立法會三讀通過《條例》,香港重新出發,特區政府可以專注拚經濟、為民生。
法律專業協進會認為,是次立法是對國家主權的安全的堅定支持,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具體體現,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有力屏障,是繼香港國安法後鞏固和提升香港整體營商環境的又一利器。可以說,是次立法是香港客觀現實的需要,更是社會各界所共同期待的立法。相信相關條例法案正式生效後,香港會邁入又一蓬勃發展的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