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立法竟全功 告別風雨拚經濟
條例3·23刊憲生效 特首:譜寫光榮歷史篇章
歷經近27年的風風雨雨,舉世矚目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昨在立法會大會三讀時獲全體議員贊成通過,終完成全部立法程序。行政長官李家超在三讀表決後特別到立法會向議員們致謝,讚揚整個立法審議過程認真謹慎,並以「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為目標,既高質、亦高效,體現「愛國者治港」最高價值。李家超表示將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法案,並將《條例》在本月23日刊憲公布實施,並於當日正式生效。
立法會昨日早上9時舉行大會處理《條例草案》餘下立法程序,包括二讀辯論及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經過近10小時會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動議《條例草案》予以三讀表決。至下午6時53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布《條例草案》在89人出席、89票贊成下全票通過。隨後,梁君彥邀請李家超進入立法會議事大廳。
李家超表示,今年是習近平主席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十周年,「在今年今日,我們履行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了歷史使命,不負中央所託,不負國家信任。」
他又強調,是次立法有強大的民意基礎,公眾諮詢收逾1.3萬份意見書,98.6%表示支持立法及提供正面意見。是次立法體現三大重要目標:一是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二是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三是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保障特區居民和在特區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護,保持特區的繁榮和穩定。「歷史見證今日這個重要時刻,見證我們的喜悅、鼓舞和驕傲,見證我們共同譜寫香港特區的光榮歷史篇章。」
李家超其後見傳媒時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一部防禦性的法律,是防禦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法律,讓香港有更堅固的門,更有效的門鎖,防範有人闖入家園侵害掠奪。他形容,在立法的過程,他對「一國兩制」的內涵有更深刻體會,一是要正確認識先有「一國」才有「兩制」,更不可以以「兩制」抵抗「一國」。回歸26年多,香港曾嚴重走錯了方向,被外部勢力干預滲透、被反中亂港力量騎劫、挑戰中央主權、煽動兩地人民情緒、勾結外部勢力,非法佔中、「黑暴」、攬炒、搞港版「顏色革命」等,但國家始終愛護香港,出手止暴制亂。
現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香港國安法,以及香港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渾然一體、融合互補。「一國」是根,根得到安全的保障、更牢固,「兩制」的枝葉就更茂盛,香港更繁榮穩定。二是在立法後,「一國兩制」帶給香港的好處會更明顯;國家安全得到更有效保障。三是在國家安全得到保障下、在「一國兩制」給予特區的獨特地位和優勢下,「香港風光無限好。」
香港已建好安全「屏障」
李家超表示,是次立法保障了香港社會的安全和穩定,外部勢力破壞不會得逞,香港就不需分神,可全神貫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他並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香港建好了安全「屏障」,鞏固了「由亂到治」的「護土牆」,「我們可以昂首闊步,在『由治及興』的康莊大道上,全速前進,全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