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虛擬貨幣罪案
網上情緣:騙徒欺騙受害人感情及信任後,便會以各種原因,包括投資、寄禮物、應急周轉等藉口,並以收取虛擬貨幣取代金錢以隱藏身份。
投資平台:騙徒設立虛假網站,讓受害人在非官方渠道下載虛擬貨幣投資平台應用程式,買入虛擬貨幣,並傳送至指定的虛擬貨幣錢包。受害人看到自己在假網站的戶口入錢後,銀碼顯示有上升及有利潤,其實都是虛假的,實際上只是將虛擬貨幣拱手讓給騙徒。
首次代幣發行:即發起人以發行新虛擬貨幣的方式為投資項目進行眾籌,投資者因為憧憬巨大收益,買入所謂新虛擬貨幣。此類投資估值透明度低,甚或所謂新虛擬貨幣事實上並沒有發行。
當面交收搶劫:不法之徒與虛擬貨幣交易者進行一兩次小額交易後,便聲稱有大額虛擬貨幣以優惠價出售,誘使受害人攜同大額現鈔至指定地點交易,匪徒隨即搶去受害人的現金,然後逃去無蹤。另外,不法之徒亦可能扮演虛擬貨幣買家的角色,誘使受害人到指定地點交易。當不法之徒獲得虛擬貨幣後,便會將大額現鈔交給受害人。這時候,在附近等候的劫匪便會出現,搶去受害人的現金。
勒索軟件:不法分子入侵電腦系統或植入惡意程式碼,將其檔案資料庫加密,勒索受害人以虛擬貨幣繳交贖金。